“楓橋經驗”是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的生動實踐。 宜川路街道深刻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精髓,探索並積極打造“宜信法律園-可信賴的爭議解決中心”,堅持每週定期安排人員,開展“坐席諮詢”接待,為群眾提供專業的對口服務,從基層和萌芽狀態化解矛盾糾紛。
不久前,十幾年來無法和解的張女士兄妹終於握手言和。 這是怎麼回事?
這是一起關於財產租賃的糾紛案件。 住在父親生前留下的出租屋裡的問題,是五兄妹十幾年來沒能握手言和的關鍵。 此前,法院裁定,租賃物業的居住權由兄弟姐妹共同擁有。 “我們有5戶人家,這所房子是39平方公尺,我們不能同時住進去。 張女士認為,法院公正的判決在現實中缺乏可操作性,房子實際上是張先生居住的,其他姐妹因為面積小,無法住在一起。
居委會負責人通過日常微電網檢查,及時發現了兄妹五人之間的糾紛,現場調停不果後,居委會黨總支書記親自介入調解。 最終,五兄妹達成共識,四個妹妹一起幫忙張先生買下保障房,張先生也兌現了住新房、清空舊房的承諾,房產糾紛暫時解決。
然而,今年6月,兄妹倆又因房產糾紛而發生激烈爭吵。 派出所接到張女士的報案**後,將當事人帶到宜心法園,啟動“三聯動”機制,開展多方聯合調解。 原來,張先生把兒子經濟適用房當婚房,租不起房子,就搬回老房子住,這引起了姐姐的不滿。
益新法律園金牌調解員宋志明是本案的主要調解人。 “那天,雙方情緒都非常高漲,這時候很容易進一步引起激烈的爭吵,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宋志明回憶說,他首先用雙方都能接受、能理解的措辭對法律原則和合理性進行了說明。 待雙方情緒穩定後,由專業律師、沉沒法官、房管所、居委會等相關方給出相應意見。 在綜合多方意見後,宋志明建議,兄妹五人應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將出租房轉為售後公屋掛牌,平分銷售價格。
不僅如此,居委會還主動聯絡了張先生的兒子,動員他說服父親與張女士和解,用賣錢的那份在他家附近租房。 最終,在一心法苑調解團隊的努力下,經過6次調解,五兄妹終於握手並簽訂了調解協議,解決了可能影響社群警務的潛在衝突。
據了解,宜川路街道通過資源整合、規範運作、精細服務,全面完善了社群糾紛解決體系。 自2024年運營以來,“一心法律花園”已受理各類矛盾糾紛案件1869件,調解成功率達9984%,實現“民事轉刑事”和“刑事改終身”案件零發生。
焦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