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70)因涉嫌非法披露資訊被查起後,受害投資者開始以虛假陳述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索賠仍然有效,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以繼續註冊索賠。
安控科技(300370)於2024年12月29日立案調查,經過近一年的調查,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於2024年5月31日發布《行政處罰決定第2023號第2號》。根據《決定》的認定,安控科技2024年年報(300370)存在虛假記錄。 該行為違反了《**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根據《**法》及最新失實陳述司法解釋,結合安控科技(300370)發布的公告內容,初步判斷本案的索賠條件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間出售或繼續持有**的受害投資者(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