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網財經12月28日訊(記者 胡朝暉、李炳巖)12月27日,文易科技(600520SH)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的資訊,文億科技未計提各項資產減值約16億元,多計資產和利潤16億元,導致2024年半年度報告出現虛假記錄。
事件發生的原因是,中發銅陵作為文一科技的全資子公司,原計畫建設電力智慧型產品、節能產品等4個專案及配套設施,但中發銅陵並未開展實物產品的生產經營,主要收入為租金。
今年5月,文一科技正式推出中發銅陵對外股權,中發銅陵資產集團的使用由原計畫自用變更為**。 5-6月期間,文一科技與當地**平台公司召開了多次會議,討論中發銅陵股權轉讓事宜,董事長楊林、財務總監胡凱、總經理丁寧等參會,並聘請評估機構對中發銅陵資產進行評估。
7月11日,楊林、胡凱等人就中發銅陵股權轉讓對當期損益的影響、是否做好中發銅陵資產減值準備等問題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最終意見認為,中發銅陵的資產減值不應在2024年半年度報告中計提。 7月28日,文一科技聘請的鑑定機構向公司財務人員傳送了中發銅陵的鑑定報告,評估結果為減值1左右5億元。
但萬億科技在2024年半年度報告中並未做出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直到2024年10月23日,聞億科技才發布更正公告,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共計約16億元,同時對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表部分資料進行了更正。
安徽監管局在獲悉評估結果後,最終認定文億科技應做好相應的減值金額,但文億科技並未按照規定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 時任董事長楊林、時任財務總監胡凱、公司董事、總經理、中發銅陵法定代表人丁寧對此負責。 因此,安徽監管局決定對文億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楊林被警告,並處罰款70萬元胡凱被警告並罰款60萬元對丁寧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文億科技主營業務為半導體積體電路封測裝置、模具、塑料封裝壓力機、晶元封裝機械人整合系統、自動化封裝系統及精密零配件的設計、製造和銷售。
財報顯示,文一科技今年前三季度營收為258億元,同比下降2647%;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虧損為890139萬元,去年同期淨利潤3094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