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始終堅持“兩個不動搖”,推動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努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擴大民營企業技術技能人才供給。
1)加強民營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圍繞建設製造強國、數字中國、健康中國,梳理急需的職業(工種)資訊,引導民營企業積極發揮員工培訓主體作用,自行組織或依託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開展技術技能人才培訓。 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援民營企業、技工院校開展多方合作,開設職稱班、訂單班、學徒班,加強技能人才培養。 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技術攻關、技能傳承等工作。
2)暢通民營企業人才評價渠道。加大實施“新八級職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支援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打破學歷、資歷、年齡、比例等限制,按規定直接認定技能精湛、業績突出的民營企業一線職工相應技能等級。 支援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在勞動合同履行地、企業登記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或者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申報職稱。 建立職稱評價“綠色通道”或“直通車”,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請相應層次的職稱。 支援民營企業參與職稱評審標準的制定,企業相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和專家庫應吸納一定比例的民營企業專家。 促進民營企業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發展,暢通技能人才成長通道。 支援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設立新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備案。
3)完善民營企業人才激勵機制。推動民營企業建立健全體現技能價值激勵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突出技能人才的實際貢獻,合理確定技能人才的薪酬水平。 鼓勵民營企業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優勝者可按照有關規定晉公升到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 推薦民營企業高技能人才參加中國技能大獎和國家技術能手,支援將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民營企業高技能人才納入享受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選拔範圍。
2.優化民營企業就業創業服務。
4)支援民營企業穩崗擴位。綜合運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就業創業等各項涉企扶持政策,持續強化中小微企業傾斜扶持政策導向,完善企業優惠政策精準直接機制,支援民營企業穩崗擴崗,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到民營企業就業。 傾斜扶持就業示範效果好的民營企業,優先推薦和參與全國就業和社會保障先進民營企業和關愛員工,實現雙贏表彰活動。
(五)加強民營企業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各類民營企業提供勞動就業諮詢、招聘資訊發布、就業指導等平等服務。 組織開展民營企業線上線下專項招聘活動,向園區、企業推廣招聘服務。 加快推進全省就業資訊資源庫和就業資訊平台集中建設,搭建供需對接平台,為民營企業提供招聘、求職等一站式服務。 落實重點企業就業保障,及時將專精特新等民營企業和重點外資專案納入重點企業名單,提供“一對一”“點對點”用工服務。 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高階人才搜尋、人力資源管理諮詢等專業服務。
(六)加大對民營企業創業的支援力度。集聚優質創業服務資源,構建創業資訊發布、業務諮詢、能力培訓、指導幫扶、孵化服務、融資支援、活動組織等一體化服務機制,支援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群等重點群體創業。 充分發揮各類創業載體作用,搭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服務平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捷的孵化服務。 組織開展創業大賽、展覽交流等推廣活動,發掘一批創新型企業和專案,培育一批創業實體。
3.促進民營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7)增強協調勞動關係的能力。完善工會、工會、企業代表組織參與的三方協調勞動關係機制,進一步推動民營企業建立和諧勞動關係。 充分發揮龍頭企業作用,帶動中小企業產業鏈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加強民營企業就業指導服務,依法保障職工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基本權益。 建立員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正常增長機制,促進企業與員工協商合作、共建機制、共創效益、共享效益,促進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8)加強民營企業勞動爭議的談判和調解。建立預防勞動爭議預警機制,推動企業完善勞動爭議內部協商解決機制,及時發現影響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新發、傾向性問題,加強勞動爭議談判解決。 推動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廣泛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勞動爭議談判調解機制,及時化解涉及民營企業的勞動爭議。 持續推動青年仲裁員志願者聯絡企業活動,將預防調解工作納入“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政策宣傳諮詢、勞動就業指導等服務,依法規範企業勞動用工行為。 加強新型就業形態勞動爭議一站式調解,推動相關勞動爭議、民事糾紛一站式解決。 加強對民營企業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辦理指導,加大終局裁決和仲裁調解力度,提高仲裁結案率。
9)優化勞動保障監察服務。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服務,並將其融入日常執法和專項檢查的全過程,引導民營企業自覺遵紀守法。 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平、文明執法,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做到“無事可擾”守法。 落實告知、提醒、勸導等執法方式,落實行政處罰法關於“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和“先違法不予處罰”的規定,為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創造良好、穩定的預期和公平的市場環境。
四是加大社會保險扶持力度,惠及企業。
10)降低民營企業的人工成本。繼續落實至2024年底分階段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的政策,對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的民營企業實施失業保險返還政策,參照單位形式投保的個體工商戶執行。
11)發揮工傷保險在降低風險中的作用。以旅遊、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平台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新型就業業態職工職業傷害防護試點。 積極開展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工傷預防工作,化解民營企業工傷事故風險。
五是工作要求。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始終堅持把支援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能和職責,完善各項政策措施,細化落實工作任務。 建立常態化服務民營企業溝通交流機制,定期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和訴求,積極行動,提供一線服務,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13)促進與企業相關的服務。各地要繼續優化辦理服務流程,全面落實認證事項告知承諾制度,進一步清理辦理事項,精簡辦理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及時制定更新服務清單和服務指引,增強民營企業享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便利性。 深化涉企“一物”融合改革,推進“直補快辦”“政策找企業”,對民營企業進行政策享受、員工招聘、保險繳費、檔案移送等事項打包、提速辦理。
14)連線公共服務。各地要進一步打破戶籍、身份、檔案、權屬等約束,做好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工作,促進各類人力資源向民營企業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加強公共服務有序銜接,配合有關部門將民營企業高技能人才納入人才引進範圍,在積分結算、購(租)房、醫療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優先權。
15)營造良好的氛圍。各地要加強政策宣講解讀,向社會公開政策清單、申請程式、補貼標準、服務機構等,集中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司司長入企宣傳活動。 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及時總結經驗,推行創新舉措,挖掘先進典型,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引導廣大民營經濟人爭創國功、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1月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