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無人機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泛,民用領域對無人機的市場需求也在不斷增加現在我們來看看無人機出口到美國市場的情況。
1、無人機出口美國市場所需認證
1.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成立於 1934 年,是美國的乙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 FCC 通過控制美國 50 多個州、哥倫比亞和美國領土的無線電、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通訊。 進入美國市場的無線電應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都需要得到FCC的認可,FCC還包括無線電裝置和飛機的測試和認證。
無人機的充電器、電池管理器和遙控器需要經過 FCC 認證。
2.承銷商Labo- RatoriesInc成立於2024年,是美國最權威的保險機構,也是全球最大的從事安全檢測和鑑定的私人機構。 它是乙個獨立的、非營利的、專業的組織,對公共安全進行測試,UL認證是美國的一項非強制性認證,主要針對產品安全效能的測試和認證,以獲得具有相當安全水平的商品供市場使用。 它的前身是美國火災保險人協會。 檢查合格者將獲得UL質量標誌。 UL標誌已經在許多國家使用。
無人機的充電器需要通過UL認證。
3.加州能源效率委員會。
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的任務是推動能源市場走向良性競爭。
進入加州市場的無人機充電器需經過CEC認證。
2.海上無人機出口需要提供以下資訊:
1、常規UN3480 9類鋰電池出口。
2、訂艙需憑危險包裹證明掃瞄,申報時需提供危險包裝證明原件。
3、訂艙需英文MSDS報告,入庫需中文MSDS報告。
4.出貨委託。
5、一套報關材料,包括:報關單、報關委託書、裝箱單、發票、合同、報關要素。
三、運輸包裝要求:
1、裝置應固定,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時應防止運輸過程中意外啟動。
2、外包裝應防水,或通過內襯(如塑膠袋)進行防水,除非裝置本身的結構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
3、鋰電池應裝在托盤上,避免搬運時劇烈震動,托盤的垂直和水平邊緣應有護角保護。
4、鋰電池裝車容器必須加固,加固方法和強度應符合進口國要求。
無人 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