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4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這四家藥企分別是:上海醫藥第一生化製藥有限公司***武漢匯海藥業有限公司、武漢科德藥業有限公司、湖北民康藥業有限公司。處罰理由是:這四家公司利用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的市場支配地位,將從丹麥採購的原料價格從73-94元提高到1元8-3.50,000 克**。
據統計,自2024年以來,在美國、印度、俄羅斯等國家,相同或相似規格的藥品**約為47-183元,但中國市場高達2303-2978元,是國外的12-62倍。 下圖為2024年以來該藥部分國家的價格表(**來自《天天財經》)。
通常,當一種藥物進入某個國家的市場時,銷售價格通常與銷售量有關:銷售量越大,銷售量越低銷售額越小,銷售額越高。 在上述情況下,美國、印度、俄羅斯的銷量與中國大致持平,但不在同一水平;在上表中排名第5至第11位,市場規模較小,銷量較低,但**也很低。 在孟加拉,每根棍子甚至低至23元。
我是醫學上的門外漢,我不知道這種藥物用於治療什麼疾病,但我知道這種藥物比傳染病有很強的優勢。 此外,從邏輯上講,一種藥物可以將**推到這樣的地步,這顯然有其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否則,如果太高,沒有人會買。 因此,把這種藥物稱為“硫酸多粘菌素B”當然不為過。 我們無法知道有多少患者因藥物而陷入貧困,有多少人因為負擔不起而失去了健康甚至生命。 至少從道德角度來看,將這些公司的行為描述為“為錢而謀殺”是沒有道德障礙的。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介紹來看,這些公司通過送“利益”獲得控制權和支配地位,通過相互買賣將公司推高數十倍,進而建立遠比傳銷龐大的銷售網路,獲得高得離譜的壟斷利潤。 回望他們的操作過程,從採購、生產、配送到最後進入患者血管,每一步都是陰謀,每一步都是犯罪,每一步都讓人脊背發涼。 對付這一罪行最合適的辦法,就是懲罰這四家製藥公司破產,把他們的決策者送進監獄。 但比他們的魯莽更令人震驚的是懲罰的嚴厲性。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綜合考慮”,上海市監察局對上海第一生化製藥有限公司作出的處罰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338億,並處以銷售額3%的罰款20221124億,共4個62億。 比起那些賣幾斤菜就被罰款上萬、幾十萬元的老農、老小販,有些人作惡的成本太低太低了——這些藥企至少從2024年開始就開始非法牟利了,但處罰僅限於2024年的銷售——低到幾乎沒有成本!沒有人對這種罪行負責。 在這種情況下,無數有權力的人獲得了非法利潤,只有企業——而不是私人擁有——最終被象徵性地罰款。 我們知道,法律的價值不僅在於懲罰,更在於引導社會的價值思潮。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種處罰——利用行政處罰從輕放過惡劣犯罪——無異於幫助他們清白,鼓勵企業繼續這樣做。
常有人感嘆這個行業爛了,那個行業爛了。 事實上,任何行業都處於乙個整體環境中,就像河流中的水一樣,你非常指出哪個地區的水變質了,哪個地區的水是乾淨的。 或許,我們應該更認真地思考,到底是誰讓這個行業和那個行業一一爛透了100 幫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