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對這些業務的侵權行為進行更嚴格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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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成(**人),何銳編輯,李立軍校對。
某電商平台部分店鋪的相關產品推廣使用了鍾南山等院士**。 某電商平台截圖。
鍾南山、李蘭娟等知名院士為數百家企業背書推薦產品
據央視報道,近日有消費者反映,12月23日,他們在某電商平台購買膏藥時,發現有店鋪在宣傳相關產品時有鍾南山、李蘭娟等院士,產品聲稱能夠治療**關節炎、**疾病和糖尿病等疾病。
從相關電商平台的截圖可以看出,這些廣告的圖片可謂笨拙。 專家院士本人的化身,各種紅、綠、綠、誇張、炫目的字眼一字排開,文案更是庸俗,“以生命為保障”、“騙人八代”、“無效斬子孫”等字眼層出不窮。院士的肖像和這些廣告放在一起,是對院士職業精神的侮辱。
目前,鍾南山院士本人曾表示,他從未為任何商家代言或推薦任何產品,包括電子商務。 鍾南山院士團隊委託的律師也表示,他已向平台傳送了律師函,正在維權,平台對他說正在處理中,但尚未處理。
顯然,這是一些無良商家“揉搓”院士,利用院士的化身,或明或暗地“代言”自己的產品,起到一定的誤導消費者的作用。 可想而知,一些辨別力不強的消費者,比如老年人,可能真的相信鍾南山、李蘭娟等院士與這些保健品有任何聯絡,從而上當受騙。
這種不法商家的行為,已經是非常明顯的侵權行為了。 《民法典》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可以看出,即使有的商家說“不是代言”,也無法洗清其侵權事實。
事實上,知名院士一直是侵權的高危群體。 2024年,曾出現一些手作模特等擅自使用鍾南山肖像的情況,甚至“鍾南山”和“李蘭娟”都是搶先註冊商標,無一例外都遭到了批評。
在某種程度上,院士是代表社會認可的公共身份,當他們的畫像被濫用時,其實是專業權威正在被消解和消耗,其不良影響可能是長期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對這些業務的侵權行為進行更嚴格的規定。
例如,相關電子商務平台應更加積極地履行審查和懲戒職責。 從侵權情況來看,類似的不法經營者很多,產品種類也五花八門。 在此背景下,平台顯然應該更加積極主動地幫助院士們集中維權。
據記者調查,即使平台收到投訴,仍有大量鍾南山**作為產品宣傳圖片在展示,平台還表示“正在處理中,將陸續處理”。 顯然,平台應該加快程序,統一對同類商品的處理,對這種侵權高發形成更系統的解決方案,避免風頭過後侵權死灰之地。
值得注意的是,撇開侵權不談,這些所謂的保健品本身也非常可疑。 幾乎都自稱能**關節炎、**疾病和糖尿病等,往往“一盒夠”“三天**”就能把療效吹上天,銀幕上滿是醫學奇蹟。 相信任何正式嚴謹的產品,都不會用這樣的詞語來形容它的效果。
不僅如此,《廣告法》還明確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涉及疾病功能的廣告,不得使用醫學用語或者容易將宣傳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混淆的用語。 由此可見,這些誇張的宣傳本身就是違法的,是對消費者的蓄意誤導和欺騙。
為此,市場監管部門不妨順著問題的線索,對個別不法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嚴肅處理。 無論是從維護院士肖像權的角度,還是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看,都要對這些產品進行深入調查,不要讓無良商家隨意“蹭”院士,不要讓這些招搖作氣、質量有問題的產品有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