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明,今年38歲,在一家外企從事銷售工作。 我最大的驕傲是我有乙個可愛聰明的5歲兒子,小寶。 他有一雙和媽媽一樣的大眼睛,笑起來兩個酒窩特別討人喜歡。 我和妻子李梅都非常愛他。
我有乙個名叫 Cuong 的表弟,他比我小 3 歲。 他性格懶惰,一直混跡於社會,沒有正經的工作。 我平時和他聯絡不多,只在過年的時候見面聊天。
上個月,阿強突然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要結婚了。 物件是他在酒吧遇到的乙個小女孩。 為了準備婚禮,他要我借給他30萬元。
為此,我和兒子小寶商量了這件事。 我笑著對他說:“寶貝,你知道嗎? 阿強大爺要結婚了,可是缺錢,想向父親借30萬塊錢,你說父親應該借給他嗎? ”
小寶聞言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很堅決的說道:“不該借給叔叔。 爸爸,我們家沒有那麼多錢。 而且我舅舅以前向你借過錢,不還,所以我不同意借給他。 ”
沒想到小寶的反應這麼直接,有點措手不及。 我試圖找到乙個理由來說服他:“寶貝,誰不是聖人? 舅舅以前可能不是很可靠,但人是會變的。 現在他要結婚了,以後要對家庭更負責了。 我們應該給我叔叔乙個機會,幫助他度過這個困難時期,這就是家人的愛。 ”
小寶依舊堅定地搖了搖頭:“不行,爸爸。 即使你想借錢,你也必須把借條寫成白紙黑字,並約定還款時間。 否則我不同意! ”
我很震驚他會有這樣的想法,我感到失望的是他對親情的理解仍然很膚淺。 他還年輕,我理解他的單純,但我認為作為父親,這次我應該發號施令,滿足阿強的要求。 家庭中難免會有磨合,但相互包容是長久之道。
於是,我沒有再和小寶討論這個問題,決定先借給阿強,以後再想辦法給小寶解釋。 我給阿強轉了30萬塊錢,但乾脆說了一句,“哥哥,你手頭有困難,我就借給你”,也沒想過要不要寫借條。
然而,事情並沒有我預期的那麼順利。
阿強的婚禮非常熱鬧,有上百位賓客前來,場面非常壯觀。 我只是和Cuong打了個招呼,他就匆匆忙忙地去了。婚禮結束後,他沒有再聯絡我。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三四個月過去了,阿強依舊無意還款。 我給他發資訊打招呼時,他總是一閃而過,說他最近缺錢,會想辦法還錢。
這期間,我們家的經濟狀況確實比以前好了。 我加班省錢,但小寶學校的辦學費用還是一大負擔。 我沒有直接向阿強提錢還,我還是抱著他會自覺還錢的想法。
那天放學回家時,小寶高興地和我分享學校的點點滴滴。 聽著他天真無邪的語氣,我心裡莫名的煩躁。 終於忍不住對他生氣了,語氣很重:“小寶,你說你讓爹不要借錢給你叔叔,現在人家過得好,我們家到處拮据,你幸福嗎? ”
小寶瞬間哭了起來,手心通紅,眼裡含著淚水看著我。 我知道他對自己說的話很傷心,但還沒等我解釋,他就抽泣著跑回了自己的房間。
這時,他的妻子李梅正好回來了。 見小寶傷心地跑開了,她急忙過來問我怎麼回事。 我簡單地告訴她我是怎麼借到錢的,也解釋了我對小寶的責備。
沒想到,李梅聽了這話臉色一變,很生氣地對我說:“你不同意,自己做決定是什麼意思! 這是我們家的事,不諮詢我們怎麼能做出決定?!現在人家欠錢不還,母子倆成了受害者。 你讓小寶怎麼想? ”
李梅一說話,就覺得自己像被潑了一盆冷水,瞬間醒了過來。 的確,我不應該背著家人做出這個決定。 我想得太多了,想“教育”小寶如何處理人際關係,卻沒有把小寶和李梅的感受放在心上。 現在看來,我粗暴地處理這件事情,實在是太不成熟了。
我才明白,最重要的不是那筆錢的得失,而是我傷了小寶的心。 我們曾經親密的父子關係現在被我自己的主動打破了。 我不得不趕緊向小寶道歉,修復我們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冷漠地站在“教育者”的層面,要求乙個孩子遷就我。
我默默地走到小寶的房間,輕輕地推開了門。 只見小寶抱著枕頭坐在床上,眼眶通紅,滿是受傷後的委屈。
我低聲對他說:“寶貝,爸爸可以進來嗎? ”
小寶抬頭看了我一眼,然後埋著頭沒有說話。
我走過去坐在他的床沿上,把他抱在懷裡,低聲說:“寶貝,對不起,是爸爸。 爸爸不該不告你商量就把錢借給你叔叔,他也不該說傷你心的話。 你能原諒爸爸嗎? ”
小寶悶悶不樂地問道:“那你還記得教訓嗎? 以後,你會先和我們討論嗎? ”
小寶抬起頭,紅著眼睛問我:“真的嗎,爸爸? ”
是真的! 我也紅了眼眶,在他額頭上親了親,“爸爸知道錯了,以後一定會改的。 你是我們家最聰明、最負責任的寶寶! ”
小寶終於笑了。 我也松了一口氣,很高興我及時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親情不在於形式,而在於你們是否相處融洽,是否相互理解。 我不能做父親,要求孩子必須聽我的話。 相反,作為父親,我應該對家人的想法更加寬容,並與他們溫暖相處。
這件事情之後,我買了一台小寶夢寐以求的遊戲機,送給他作為道歉。 天氣晴朗的時候,我們也會一起去公園,重新點燃我們親密的父子關係。 閒暇時,我多陪小寶,聽他講校園裡發生的有趣事情,關心他的習生活。
也許錢最終拿不回來,但這個誤會讓我意識到,親情遠比金錢更有價值。 它需要雙方的謹慎管理和相互理解,而不是權力或邏輯。 我還必須以身作則,履行我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