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結婚16年,3個非親生子女”當事人離婚案在江西省德興市法院開庭審理。 看到新聞的那一刻,我瞪大了眼睛,3個孩子都不是親生的,看來電視劇集真的......生命
記者從陳志賢處獲悉,他在法庭上提交了新的證據——妻子於華(化名)於2024年11月在上饒市一家醫院生下第四個女兒,伴隨的是與她有不正當關係的吳某某。 這還是正常人會做的事情嗎?這就像在地上摩擦了幾千年來流傳下來的道德和倫理。 有網友評論:本以為3個非親生的人已經是極限了,沒想到現在卻是第四個,果然只有她能超越這個女人!這個新證據的出現,真的是爆炸性的,事情就這樣發酵了,在我的認知裡,簡直是“史無前例、史無前例”。
但問題是,既然於華那麼愛喝酒生孩子,為什麼不能離婚先生孩子呢?好傢伙,最主要的是生孩子太難了,你不在乎是誰的孩子嗎?雖然此案引發網友熱議,但妻子似乎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甚至與憤怒的情人吳某合作,在凌晨在丈夫家點燃“穹頂”,導致年邁的岳父岳母受到驚嚇,造成財產損失。 據了解,“沖天爐”是在陳志賢家門前和浴室窗戶上被點燃的,甚至在2公里外的派出所都能聽到聲音,鄰居們也被吵醒了。
這樣的人生經歷,讓陳志賢覺得自己的尊嚴被踐踏了,自己的人生被毀了,妻子覺得自己沒有錯,更是委屈了。 最終,他決定追究妻子和“第三者”的刑事責任,12月27日,也就是**的前一天,一直保持沉默的陳志賢妻子的家人發聲了。 從陳志賢婆婆的聲音中可以看出,於華很可憐,乙個月要養乙個女兒3000元,而陳志賢眼裡就是重子輕女、家暴的渣男。 但從評論區不難看出,陳志賢婆婆算不計,網友對她的說法並不買賬,不少人吐槽她保護自己矮小潑髒水。
那麼,婚姻究竟會給這個男人帶來什麼呢?只能說,於華憑一己之力,將整個親子鑑定行業的業務翻了一番。 但最令人沮喪的是,陳志賢只能要求於華賠償孩子的撫養費和精神損害,因為余華雖然和別人生了孩子,但最多只能算是婚內出軌,不能構成重婚罪。 實在是不能接受,現在又是4個非親生嬰兒的案子,不知道法官還能不能憋下去?這很難評價,你說她不是一心一意,她給那個男人生了四個孩子,你說她一心一意,四個孩子都不是她丈夫的,我真的為陳志賢感到難過。
哪個男人能容忍妻子的這種行為?當然,網友的憤怒就是憤怒,凡事都要有證據,有了案件的**,一切都會被揭露出來,相關資訊會一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