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版正在點映中,《三支隊伍》劇版趁熱打鐵。
打著“迷霧劇場”的標籤,由秦昊、李乃文、陳明浩主演,再加上電影版中幾乎所有人都哭了的動人故事背景,劇版怎麼可能不期待呢?
但開播第一天看完三集,差點就有了棄劇的念頭,網播熱度排在六七位,豆瓣上出現大量差評,劇版《三支隊伍》開局不利。
《三支隊伍》犯的第乙個錯誤,就是不應該晚於電影的開播。
開播許可證是014號,這意味著這部劇可能在年初就已經獲批播出了,但為什麼不等到年底才上線呢?是要等電影版的熱度嗎?如果是這樣,那麼公告的一廂情願的想法是錯誤的。
且不說質量能不能拿下,不長**的原著**同時改編電影和電視劇集,自信和節奏從何而來?
程冰在電影版的前30分鐘就完成了從抓捕、毆打到入獄的過程,但程冰並沒有進入電視劇集的前三集,第三集才到了最後的打環節
更何況,2個多小時的電影講述了整個故事,觀眾知道人物的命運和最終的結局,你怎麼能忍心等待乙個已知的過程和結局24集?這樣的原創**,24集太長了,如果減半到12集,或者模仿美劇做10集,可能會更好。
第二個錯誤是人物不夠生動和深刻。 電視劇集版中一些人物之間的關係與電影中基本一致,比如手裡總是拿著打火機的隊友,秦昊飾演的三隊隊長程冰和李乃文飾演的二隊隊長潘大海之間的“愛殺”。 楊新明同時出演了兩部作品,所扮演的角色大致相同。
但問題是,看完前三集,感覺主角和配角都不見了。 比如秦昊飾演的程冰,有觀眾說他“沒有張譯的信仰感,他上吊了”,這樣的評價並不尷尬,每個演員的氣質、演風和表演手法都不一樣,秦昊在貼近角色的基礎上,盡量讓自己舒服, 而他所飾演的程冰,也不能說是錯的,其實很多細節都非常真實到位,比如多段對話,還有對方告白的場景,都和生活中的便衣警察很像。
但要說他沒有“信仰感”,沒有冤枉他,確實缺乏電影版張譯的能量,很難相信這樣的人出獄後會花數年時間追捕逃犯。
此外,與電影版將劇情和劇集“濃縮”成一部2個多小時、注重人物塑造不同,電視劇集以刑偵和案件推進為主,群像輪廓並不突出,女隊員和王二龍女兒的人物設定略顯多餘。 其實我理解同為編劇兼導演的邢建軍的安排,畢竟要把不複雜的故事撐到24集,需要增加新的人物和人物台詞來拓展劇情,但和前兩集一樣,增加跟蹤和感動的環節就好了, 而新增不必要的角色,也會影響敘事節奏。
但三個誤區是劇本打磨不夠用心,前三集暴露了三個明顯的bug。
第乙個蟲子,潛逃這麼多年,反偵察能力很強的王大勇,怎麼會犯這麼低階的錯誤,讓柳子去金條?
這一段出現在第二集中,作案後潛逃回來的王大勇和王二龍兩兄弟,在酒店打傷人後躲進了劉子家,因為他手裡握著劉子的把柄,相信他不會報警。 將前後的劇情聯絡起來,王大勇可以想到,兄弟倆作案後,會發通知調查,回到老家玩《燈下黑》這套可能行不通,所以一定要格外小心,當兩人逃出酒店時,掉在後面的包裡有衣服,還有被搶劫的大哥, **很容易查出死者的身份、聯絡人和被盜物品,所以厚厚的金項鍊,拿出來交易不代表狐狸露尾巴嗎?
而當王大勇把金項鍊送給六子的時候,兩兄弟還沒走,還要對工廠出手,怎麼可能這麼早就讓六兒子交易呢?另外,項鍊是155克,當時的**金價是100元,贓物不能正常交易,王大勇想給自己留1萬元,相當於沒有給六子留下錢,台詞也要商量。
第二個bug,六個兒子賣掉金項鍊後,程冰真的沿著藤蔓找到了店主,老闆也解釋了買項鍊的事實,所以問題是,老闆已經說是思熙介紹的,程冰帶人繼續沿著藤蔓尋找思熙為什麼要花時間和精力畫肖像?
第三個蟲子也是最離譜的,為什麼要護送六個兒子去抓大勇和二龍?程兵發現劉子窩藏王大勇和王二龍後,前來抓人扔到空中,卻得知劉子幫他租了房子,便押著劉子過來圍捕。
問題就在這裡,要確定藏身之處,警察直接上樓抓人,程兵還特別強調“三三兩兩”,目的不是為了盯得太大,而驚蛇。 收留六個兒子意味著什麼?難道是為了呼應王大勇和王二勇在背後逃跑躲藏?這很不合理,不是嗎?
畢竟警察按劉子脖子的手本身就很搶眼,而且王大勇和王二勇也認識柳子!看到他掐著脖子進來,他一定立刻知道自己暴露了。 這麼重的傷勢,真的不該發生。
電影版不涉及那麼多細節,但避免了劇情瑕疵和邏輯漏洞,劇版最長要持續24集,以後肯定有很多這樣的問題,沒有信心繼續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