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岳@民法嶽業鵬主觀題寫作模板,大家都給大家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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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問題寫作模板
非典型(無名)合同]。
對於民法典或其他法律未明確規定的合同,適用《民法典總則》和《合同編纂總則》的規定,並可參照適用的合同部分或其他與合同最相似的法律的規定。
無管理債務]。
雖然YY沒有法定或合同義務,但為避免他人利益的損失,管理人無故構成管理債務,有權要求受益人償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或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顧及自身利益(未能達到管理目的)不影響無因管理的構成。
侵權債務]。
1.構成侵權。 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符合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2.無侵權。 雖然YY造成了CC的人身或財產權益損失,但YY並無主觀過錯,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不當得利債務]。
YY沒有法律依據獲取利益,導致CC遭受損失,符合不當得利債務構成要件的,應當承擔返還不當利益的義務。
基於民事法律行為的不動產所有權變更:登記生效]。
1.所有權變更: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雙方已簽訂有效的買賣(贈與)合同,並已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了登記手續,CC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
2.所有權不變:
1)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雙方雖簽訂了有效的買賣合同,但並未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CC無法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2)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雖然雙方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但由於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無法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3)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雖然雙方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但雙方簽訂的合同的真實意圖是創造擔保,其中不包括轉讓所有權的意圖,因此CC無法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基於民事法律行為的動產所有權變更:有效交付]。
1.產權變更:對於YY擁有的動產,雙方已簽訂有效的買賣合同,並已按照民法典規定完成交付(或概念交付),CC取得所有權。
2.產權沒有改變。
1)對於YY擁有的動產,雙方雖簽訂了有效的買賣合同,但並未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完成交付,CC未取得所有權,YY仍為所有權人。
2)對於YY擁有的動產,雖然交付完成,但CC因雙方簽訂的合同無效而無法獲得所有權。
3)對於YY擁有的動產,雖然雙方簽訂了有效的買賣合同並完成了交付,但CC並未取得所有權,因為雙方約定YY保留所有權。
特殊動產:有效交付+對抗登記]。
1.產權變更:對於YY擁有的機動車,雙方已簽訂有效的買賣合同,並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以實際轉讓所有權(或概念交付)方式完成交付,CC取得所有權,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產權沒有改變:對於YY擁有的機動車,雖然雙方已經簽訂了有效的買賣合同並辦理了登記手續,但由於尚未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完成交付,CC尚未取得所有權,YY仍為車主。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善意取得]。
1.構成善意取得:YY無權處分其占有(登記在其名下)的動產(或房屋),善意受讓人CC在合理**有償轉讓的基礎上依法善意取得所有權,並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完成交付(或登記)。 原業主無權要求CC歸還財產。
2.它不構成善意收購。
1)無權處置遺失物。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失物等分離物品的占有不屬於善意取得,因此即使善意受讓人CC基於合理的**有償轉讓並完成交付,CC也無法獲得所有權。 業主有權要求CC歸還動產。
2)其他。儘管。 但因為不是。 CC 不能善意地取得所有權。
居留權的確立:登記生效]。
1.產權變更: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雙方已簽訂有效的居住權合同,並已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進行登記,CC已依法取得居住權。
2.產權沒有改變: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雙方簽訂了有效的居住權合同,但未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進行登記,CC無法依法取得居住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產權發生變更。
1.土地承包經營權:YY已與村集體簽訂了該村集體擁有的A地塊的有效合同,YY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註冊不是有效性的必要條件。
2.土地經營權:YY與CC簽訂有效期在五年以上的有效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CC自流轉合同生效時依法取得土地經營權。 未經註冊,不得為善意的第三方(第21頁)。
地役權:在合同生效時成立]。
YY與CC簽訂有效的地役權合同,CC自合同生效時起依法取得地役權。 未經註冊,不得與善意的第三方對峙。
不動產抵押權、處分權+書面抵押合同有效+抵押登記]。
1.抵押設立: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雙方簽訂有效的抵押合同,並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抵押登記,CC取得房屋的抵押權。
2.抵押權不成立:對於YY擁有的房屋,雙方雖簽訂了有效的抵押合同,但並未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房屋的抵押權尚未成立。
動產抵押:書面抵押合同生效時訂立+對抗登記]。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於YY擁有的某一動產,雙方已簽訂有效的抵押合同,抵押權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未經登記不得用於對抗善意第三人。
動產質押:處分權+質押合同有效+交付]。
1.質押設立:對於YY擁有的動產,由於雙方簽訂了有效的質押合同,並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完成了交割,CC取得了該動產的質押。
2.質押不成立(所有權變更):對於YY擁有的動產,雖然雙方已訂立有效的質押合同,但雙方約定的所有權變更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CC無法獲得動產的質押。
權利質押:處分權+質押合同有效+交貨登記]。
1.質押成立:對於YY依法可以質押的某項權利,由於雙方簽訂有效的質押合同並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交付權利證書(或辦理登記手續),CC取得權利質押。
2、質押不成立的,雖然雙方簽訂了有效的質押合同,但並未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交付權利證明(或登記),CC無法取得依法可以質押的某項權利的權利質押。
留置權的設立:法律規定]。
1.留置權的設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YY合法占有債務人C擁有的動產,該動產的占有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當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時,YY依法取得該動產的留置權。
2.佔有權和債權不在同一法律關係中。
1)商業留置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YY:公司依法占有債務人CC公司的動產,雖然占有與債權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由於商業留置權沒有這一要求,YY公司依法取得留置權。
2)留置權不成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雖然YY合法占有債務人CC的動產,但由於占有與債權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YY不能取得對動產的留置權。
執業合同:交付標的物是成立的必要條件]。
YY未能提供貸款(拒絕支付定金)不構成違約。 由於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由於實際提供貸款(支付定金時)成立,YY未向CC提供貸款(拒絕支付定金),因為合同尚未成立,不構成違約。
合同無效的情形]。
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免除另一方造成人身損害的責任(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財產損失免責),依法認定無效。
本條款為標準條款,因提供者責任的不合理免除或限制而增加對方責任、限制另一方主要權利或排除另一方主要權利的,依法認定無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
雖然行為人YY沒有權利,但對方有理由相信其有權構成明顯權利,被追究責任的人要承擔責任。
有效合同]甲、乙之間訂立的合同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序良俗效力的強制性規定,不存在無效,應當認定合法有效。
合同的相對性]。
1.基於合同的相對性,CC不是合同的債務人,YY無權要求CC履行;或者YY不是合同的債權人,基於合同的相對性,YY無權要求債務人CC履行。
2.基於違約責任的相對性,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與第三人之間的爭議,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約定解決。
履行合同的抗辯]。
雖然雙方合同有效,但由於債權人YY在履行期限屆滿後三年內未主張權利,且訴訟時效已屆滿,債務人CC有權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拒絕履行債務。
雙邊合同中履約的抗辯]。
1.同時,行使辯護權。 如果雙方基於有效的買賣合同承擔相互義務,但未約定履行順序,一方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行使同時履行抗辯的權利,拒絕另一方相應的履行請求。
2.首先行使辯護權。 如果雙方基於有效的買賣合同相互承擔義務,而先履行的一方未按照約定履行,則後履行的一方有權行使對第一次履行進行抗辯的權利,並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3.抵禦不安的權利。 如果雙方基於有效的買賣合同相互承擔義務,且先履約先履的一方有證據證明後履約的一方可能喪失履約能力的,先履約方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合同。
非貨幣債務的抗辯]。
雖然雙方之間有有效的買賣合同,但由於標的物是第三方善意取得的(因意外損壞和丟失),在法律上不能繼續(事實上),YY無權要求繼續履行。
合同終止] 1終止權:雖然雙方已訂立有效合同,但由於CC的違約行為,YY訂立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構成根本違約,YY有權解除合同。
2.無終止權:雙方簽訂有效合同後,CC不存在違約(CC的違約不是根本違約),因此YY無權終止合同。
產品責任] 1如果被侵權方丙因缺陷產品造成損害,可以向製造商A公司或銷售者B公司請求賠償。
2.侵權人CC因缺陷藥品造成損害的,可以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或者血液供應機構A公司或者醫療機構請求賠償。 醫療機構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A公司追償。
雇主的責任]。
1.工作人員A因執行工作任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用人單位即B公司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後,有權向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2.被派遣員工A因執行工作任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B應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C公司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飼養動物的損害賠償責任]。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飼養動物對人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2.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動物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者、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請求賠償。 動物飼養者或管理者作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一般侵權行為]。
1.構成侵權。 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符合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2.無侵權。 雖然YY造成了CC的人身或財產權益損失,但YY並無主觀過錯,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簡答題寫作模板
【財產權】XX權是指XX主體依法對XX物件享有的XX內容的權利。
XX權利是指XX依法(約定約定)為XX目的而對XX內容進行XX內容的權利。
特定人格權]。
XX權利是指XX主體依法享有的超過XX權益的權利或者為維護和排除他人的非法侵害而享有的權利。
智財權的概念]。
XX權利,XX依法對XX智力成果享有的專有權。
民事法律行為:主體+意思表示+內容]。
XX是指通過XX主體的意思表達來實現XX內容的行為。
典型合同的概念]。
XX合同是指一方履行義務,一方履行義務的合同。
民法的重要制度:前提+原因+後果]。
大陸法系的概念往往依次描述三個重要資訊,即在xx的前提下,xx的原因會帶來什麼後果。
公民權利的特徵]。
公民權利的特徵往往需要從兩個層面來發展,一是制度定位(性質),二是要素定位,包括主體、客體、內容、變化、保護等。 有些權利還包括其他特徵,例如目的、期限等。
用益權:系統定位+要素定位(主體、客體、內容)+其他]。
用益物權的特徵也是從制度定位和要素定位的角度發展起來的。 系統定位描述本質,從主體、客體、內容三個要素進行元素定位。 此外,一些用益物權也從目的、期限、獨立性等角度體現了特殊性。
擔保權益:系統定位(性質)+元素定位(物件、內容、變更)。
具體擔保權益的特徵也是從制度定位和要素定位的角度展開的。 系統的定位描述性質,而元素的定位是從客體、內容、變化三個角度進行,在主體和保護方面沒有特殊性。 此外,擔保權益的一般特徵也可以用作答案。
人格權特徵:要素定位(主體、客體、內容、變化)。
特定人格權的特徵是以“基本點”為線索,涉及主體、客體、內容、變化四個方面。 其中,內容主要體現在支配權和絕對權上,變化主要強調人的排他性。
典型合同的特徵]。
典型合同的特徵需要從兩個層面進行發展:一是要素定位,涉及主體、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二是性質定位,尋找“雙服、有償、有承諾、不存在”的定性。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要件]。
民法領域對各類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求,應當堅持實質要求與形式要求的統一。 實質要件包括主題、意思表示和內容三個方面。 形式要素包括法定形式和合同形式。
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客觀要件+主觀要件]。
民法領域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應當堅持客觀和主觀要件的統一。 客觀要件包括危害行為、危害後果和因果關係三個方面。 主觀因素是指過失,包括故意或疏忽。 適用無過錯責任的侵權責任僅包括客觀要素。 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多個科目的要素。
確立合法權利的條件: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
鑑於民法以尊重當事人自願為核心價值,法律直接規定,由當事人產生的權利的確立要求往往包括正反兩方面。
重要大陸法系的構成要素:適用前提、因果條件和後果要求]。
特殊情況下適用的重要大陸法系的構成要素可以從三個層面發展:適用前的因果條件和後果要求。
公民權利的效力:絕對權利的內容]。
民法中絕對權力的內容往往需要在兩個層次上發展:一是對客體享有的權力,往往表現為支配和維持的權力。 二是權利本身的處分權,如放棄、轉讓等。
具體人格權的內容:支配+維護+xx]。
當具體人格權的主要內容被擴充套件時,它涉及兩個一般內容:“維護”和“支配”。 物質人格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的主要內容包括“維護權”和“控制權”兩個方面。 表型人格權(包括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的主要內容是在“儲存”和“支配”兩大內容的基礎上增加的,在“儲存”和“支配”兩大內容的基礎上增加尊嚴型人格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私隱權)的主要內容。
典型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義務]。
典型合同的效力主要涉及合同當事人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 在描述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時,要結合表達的邏輯關鍵詞,重點記住一方當事人的義務,通過valora關係推導出對方當事人的義務,這樣就沒有必要死記硬背這部分內容了。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主體+意思表示+內容]。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是由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素嚴重缺失造成的,因此在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中,往往將情節與“主體、意思表示、內容”三個層次結合起來。
公民權利的比較]。
公民權利的比較可以從制度和要素兩個層面進行,包括自然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民事法律行為的比較]。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從性質、主體、內容、效力等方面進行比較。
大陸法系比較]。
大陸法系的比較可以從適用前提、範圍、條件、後果、功能等方面進行。
論文寫作模板
基本原理類]。
回答“基本原理”論文題的思想,基本上是基於三個方面:“基本意義、具體體現、應用限制、相互關係”。
1)《總則》的基本原則是答案模板。
1.意義。 介紹題目模板:xx原則是民法學的基本原則之一,其效力貫穿於整個民法系,對民事立法、民事行為和民事司法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含義模板:xx原則是指: 《民法典》明確規定了這一基本原則,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規定,從事民事活動的民事主體應當遵循“xx”原則,應當遵循“xxx”原則。 xx 原則有。 地位。
2.體現在其中。
基本原理的具體體現可以通過兩個思想來進行:
第一種是縱向時間線索,按照“事前、事中、事後”的思想貫穿民事活動;二是橫向主體線索,按照“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民事主體”的思路,體現出普遍的指導意義。
3.相互關係。
在民法基本原則中,應描述原則之間的相互關係。 自願原則是核心,平等原則是其基礎,公平原則是重要的補充,誠信原則、法制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綠色原則都是對自我認知原則的限制。
2)編纂了分則的基本原則。
1.意義。 介紹題目模板:XX原則是XX部分的基本原則之一,其效力貫穿於整個民法典XX篇,對立法、行為、正義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含義模板:xx原則是指: 《民法典》第二十編明確規定了這一基本原則,具有重要意義。
2.體現在其中。
分項規定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通過該部分的具體制度體現出來。
3.有限制條件。
分項規定的基本原則的適用不是絕對的,必須受到相應的限制,這些限制必須通過例外制度加以闡明。
特定機構類別]。
回答“具體制度”作文題的思想,基本上是按照“基本含義、構成要件、適用情節、法律後果”三個方面來開展的。 此外,討論問題需要適當拓展,可以從立法地位、制度功能、爭議性等角度反映對制度的深入理解。
a) 基本含義。
XX是指在XX的前提下,由於XX原因而產生XX後果的制度。 《民法典》明確規定了發揮xx功能的制度。
(二)構成要件適用情形。
構成要素或適用情況為簡答題題,需要結合具體問題進行制定。 構成要素可以從“前提、因果”三個層面與要發展的概念和關鍵詞相結合:適用情境可以與事件相結合,推動線索。
3)法律後果。
法律後果也是簡答題的考點,需要結合具體話題進行,多以涉案主體的線索為依據。
規範系統類]。
規範性制度作文題考察規範或制度制度,答題最好採用“總分、一分、一分”的結構。
a) 總計:概述。系統概況和重要性被描述為乙個整體。
2)點數:擴充套件。結合簡答題的內容,一般包括簡答題的含義和法律後果。
這部分需要結合具體話題進行討論,沒有固定統一的模板可循。
3)總計:摘要。此外,考生還必須在簡答題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討論和擴充套件,包括立法現狀和制度的完善、相關制度的銜接、司法適用的限制等。 如果在《民法典》立法中對制度進行調整和完善,候選人的學歷可以通過立法前沿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