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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萬南
北京證監局近日披露,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因IPO專案“或有收費”等問題被開出警告函,並記入市場誠信檔案。 這是自去年12月以來,會計師事務所第二次因“或有費用”而受到監管警告。 所謂“或有費用”,俗稱“上市激勵費”。 IPO審計**包括前期審計費用和上市獎勵,審計費用的金額主要取決於公司是否上市,構成“或有費用”。
由於大部分費用取決於公司能否上市,包括審計公司在內的中介機構可能會幫助IPO公司“病過關”,以謀取自身利益,從而損害了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有鑑於此,今年11月17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嚴禁會計師事務所以或有收費形式提供審計服務的通知》,明確規定“是否收費、收取多少,不以審計工作結果或具體目的的實現為條件”, 並禁止“或有費用”。
12月8日,在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受到監管警告前,深圳證監局向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發出警告函,因該所部分IPO專案存在“或有收費”或類似情形,如審計業務協議約定,募集資金出具驗資報告後, 擬上市公司給予獎勵或補償。
據相關**報告顯示,對於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來說,獲得“上市激勵”是業內普遍現象。 會計師事務所受到“或有費用”的嚴格監管,近日有多起IPO審計服務招標被終止。
中介機構,包括保薦人、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是資本市場的“守門人”,要嚴把關大門。
然而,“看門人”為了獲得更多的“上市獎勵費”,居然開啟了大門,讓“病企”忽悠過關,騙取上市資格
現在,財政部在“或有費用”等“上市激勵”上形成了高壓局面,那麼下一步呢?律政司會否就首次公開招股的法律費用作出類似安排?此外,不排除會有中介機構使“或有費用”更加隱蔽。
事實上,最常見、金額最高的“上市獎勵”不僅僅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
一家公司一旦上市,就可以獲得當地的獎勵,這在A**領域早已司空見慣。
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以來,至少陝西、河南、甘肅、安徽、福建、天津、遼寧、北京、廣東、山東等省市競相拿出真金白銀,對擬上市或上市企業給予現金獎勵,最高補貼4000萬元。
除了上市獎勵外,部分地區還會根據募集資金的金額給予獎勵,募集金額越高,獎勵越多。 部分還將根據上市各階段進度分階段發放獎勵(已完成輔導備案、交易所正式受理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材料、首次上市成功者)。
此外,針對北交所上市步伐加快,各地也出台了在京交所上市的激勵政策。
由此不難理解,為什麼IPO排隊時間越來越長。
當然,對於地方政府來說,上市公司數量、產值、稅收、就業貢獻等因素對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如果說當GDP是主要政治成就的時候,還是有一種說法是各地都支援企業上市有現金獎勵,而今天,在強調高質量發展、有效投資的時候,上市公司的數量甚至融資額度也被作為規劃目標,這有點過分了。
此外,財政部關於嚴格取締“上市獎勵”的通知明確規定,“各省級財政部門和財政部地方監管局要高度重視會計師事務所'或有收費'問題,把'或有收費'作為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的重點事項。 ”
本文首發於《金融投資報》
編輯|彭玥校對|袁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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