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更是不同,水面蕩漾,雲霧繚繞。萬千深淵,一面鏡面湖空。 湖北天堂湖國家濕地公園位於大別山腳下,是“高夏平湖”型水庫池塘濕地,湖面寬闊,水質清澈,水產種質資源豐富,2024年被原農業部認定為天堂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2024年7月,湖北省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湖北省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漁的通知》,明確洛田縣九子河鎮天田潭水域禁漁。 2024年7月,湖北省檢察院、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發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捕魚的通知》,指出嚴禁使用違禁漁具、漁網和漁具捕魚嚴禁在水生生物保護區內非法捕魚。
受理一系列非法捕魚案件
今年6月至10月,羅田縣檢察院受理了6起在天堂湖使用築巢船、真餌、雙鉤漁具(7鉤以上)等違禁工具非法捕魚的案件。
一方面,六起案件均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帶上案後認罪悔罪的態度良好,捕撈量小,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程度相對較輕。
為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羅田縣檢察院擬對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進行相對不起訴處理。 通過內部協調,行政檢察部門提前介入,參與審查,做好了不起訴與執行反向銜接的“後半條”。 同時,為擴大辦案的法律效力和普法教育的社會效應,增強公眾的法治意識和生態環保理念,羅田縣檢察院決定對這一系列案件舉行集中檢察公開聽證。
開展檢察公開聽證會
12月1日,“憲法宣傳周”首日,系列案件公開審理在羅田縣檢察院、羅田縣法院設立的湖北天堂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舉行。
天堂湖濕地公園不僅是我們全體羅田人的共同財富,也是我們子孫後代休養生息的重要資源。 聽證會上,負責檢察官以案解法,向與會人員講解長江流域“禁漁十年”政策,解讀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含義、構成要件、認定和量刑標準,引導群眾深刻認識非法捕撈對生態環境的破壞。 肩負起保護青山青水的責任和義務。
我們同意不起訴這一系列案件,希望王某等六人吸取教訓,履行承諾,在今後的生活和工作中遵紀守法。 “三位人民主管了解案件詳情後,發表了聽取意見。
聽證會結束後,羅田縣檢察院根據案件事實、證據,結合聽證意見,依法作出對王某等6人不起訴的相對決定。
執行被撤銷
不起訴不等同於不處罰。 同時,根據案件審查情況,羅田縣檢察院行政檢查部門向縣農業農村局出具檢察意見,認為王某等6人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從事捕撈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建議給予行政處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報送檢察院。
農業農村局受理並採納了檢察意見,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王某等6人當場全額繳納罰款。
我接受了檢察院和農業農村局對我的處理,通過這次宣傳教育,我了解到在天堂湖捕魚是違法的,我使用的漁具是違禁工具,以後我會主動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推廣給釣魚朋友。 活動結束後,王說。
結合“憲法宣傳周”的要求,學校帶領同學們親身體驗檢察案件,了解違法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希望同學們今後認真學習法律、遵紀守法,愛護生態環境、保護野生動物、做衛士、愛護人、愛護人、愛護人類、愛護野生動物、愛護動物、愛護動物、愛護野生動物、愛護動物、愛護野生動物 法律的從業者和宣傳者。九子河中學帶隊老師向正在旁聽的同學們提問。
檢察幹警向執法人員送達《檢察意見》
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月啟動儀式
12月也是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普及月。 同日中午,檢察官應邀參加由羅田縣公安局、羅田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的“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學宣傳月”啟動儀式,將會同執法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系列普法活動,共同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物安全。
在啟動儀式上,檢察官、執法人員、王某等6人還向天堂湖放生了2000多尾淡水魚苗,修復非法捕撈造成的生態破壞。
涼風吹拂,冬天的天堂湖依舊美麗,猶如一面巨大的寶鏡鑲嵌在天堂村、碧甲山、博道峰的山峰之間,山河遮蓋,雲霧繚繞。
中華秋沙鴨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在天堂湖越冬。
天鵝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在天堂湖覓食。
*丨羅田縣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
作者丨王章丁.
編輯丨吳學敏.
審計丨戴曉偉 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