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11月 1 到 2024年11月30日
犯罪發生率高的線上欺詐型別
前三名依次是
冒充檢察院
非全日制網路
假裝熟人
典型案例
冒充檢察院
案例一:
2024年11月29日,受害人在家收到外援**,對方自稱是公安局的警察,稱受害人涉嫌洗錢,現在需要配合調查,讓受害人加他為微信好友,掃碼要求受害人**遠端控制app。 對方通過共享螢幕獲取了被害人的銀行卡密碼和驗證碼,並在17筆交易中將銀行卡內的錢轉了出來,被害人在損失了19977元後發現自己被騙了,於是報警。
案例二:
2024年11月8日,受害人收到自稱是反詐中心工作人員的微信好友的申請,聲稱涉案贓款500萬元已存入受害人名下的銀行卡,並要求受害人通過資金比對進行核實, 否則,受害人的所有資產將被凍結。受害人辯稱,自己名下沒有銀行卡,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按照要求將90萬元轉入對方提供的“安全賬戶”,進行第一步驗證。 後來,受害人發現自己被對方拉黑了,於是報警。
非全日制網路
案例一:
2024年11月4日,受害人加入兼職微信群,在群主指導下安裝APP進行刷單任務。 一開始,群主告訴店主,在APP中充值可以增加每個刷牙任務的返利金額,店主充值後充值了幾個刷牙任務,但發現自己提不出來錢,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於是報警。
案例二:
2024年11月29日,受害人通過陌生人的好友申請,被對方拉入返利群。
假裝熟人
案例一:
2024年11月10日,受害人被拉入與“公司領導”的微信聊天群,群內“領導”發訊息稱有急需支付的貨款,並傳送了收款人在群中的賬號資訊,要求受害人立即匯款。 受害人認為屬實,轉賬後,受害人向領導匯報付款已完成,但領導並不知道。 受害人發現自己被騙了,於是報了警。
案例二:
2024年11月24日,受害人周在**APP上收到自稱“四姨”的人私信,稱因交通限制無法買票,想讓受害人幫忙買回國內的票,並提供了一張虛假轉賬截圖,成功轉賬給受害人4.97萬元, 並且還要求受害人向她指定的訂票人訂票。受害人向預訂者轉賬49700元,第二天聯絡四姨時提到此事,四姨說不知道,受害人發現自己被騙了,於是報警。
*:首都網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