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 公安河西分局人民警察輔警。
在便利店附近值班時。
店員:小李。 向警方報案。
前幾天,我在店裡丟了一瓶洋酒。
民警立即詢問情況。
並進行調查。
梳理。 這家便利店並不是唯一一家失去洋酒的便利店。
通過大量的採訪。
* 嫌疑人很快被確認。
但奇怪的是。
這個嫌疑人的目標。
看來,洋酒只有乙個品牌。
他“穿梭”到多家便利店。
難道只是為了拿走“最喜歡的東西”嗎?
很快。 盜竊洋酒的嫌疑人陳某被捕。
警方從他的住所查獲了八瓶被盜的酒。
經過進一步審訊。
陳的作案動機真是可笑。
原來。 陳想證明自己的經濟實力。
主動“邀請”朋友喝洋酒。
但我不想花錢。
這很尷尬。 我不得不使用盜竊的方法。
滿足那種虛無縹緲的虛榮心。
可以是這樣的行為。
作為交換,它只能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目前,陳某涉嫌盜竊。
是公安局河西分局。
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伸展**以滿足虛榮心。
偷洋酒,強行撐“面子”。
一旦值放錯位置。
很難走出慾望的泥潭。
保持頭露出水面
做乙個文明守法的公民
材料**:反犯罪調查支隊。
通訊員:趙一鳴.
作者通過: Cheng Man.
評論:曹偉。
** 平安河西。
新浪微博平安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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