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曾經說過:“不同的元素,當為了乙個共同的目標而組合在一起時,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
在《新聞女王》的最新劇情中,有這樣一齣戲:
因為“著名排球俱樂部的萬華教練給球員”一事,兩位在SNK不同位置的實力派女主播走到了一起。
他們聯手尋找女隊員被**的真相,最終將萬華瑪教練的惡行公之於眾,為那些受傷的女隊員討回公道。
溫慧欣和張家妍,是兩個性格迥異、新聞觀念不同的人,雖然立場不同,但可以拋開過去的“嫌疑”,共同努力尋找受害者的真相。
這說明矛盾的雙方可以在共同的基礎上統一起來。
對這一事件的報道成功是不爭的事實,但在播出這一事件的過程中,違反了新聞道德的標準,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萬華沒有損害其公司形象,在新聞播出前就已經向法院申請了匿名令,受害人的姓名無法播出。
溫慧馨的高層老闆費燁收到訊息,第一時間將申請證書交給她,要求她通知主播暫停播出新聞。
然而,為了順利完成這份報告,溫慧馨做出了乙個冒險的舉動,那就是她故意不告訴主播張嘉妍匿名申請的事情。
溫慧馨的舉動,配得上她自己的新聞責任,也配得上那些信任她的玩家,唯一抱歉的,就是張佳妍。
從這次事件的表面來看,她的做法可以說是將他人困在了不義之中,這算是一種“卑鄙”的行為,可見她真的發揮了自己“惡女”的本質,可以不惜一切代價達到自己的目的。
事實上,她對這件事的態度並不像任何人想象的那麼糟糕。 溫慧欣故意不告訴張嘉妍她先知道的事情,看似讓她背負了“違法”的罪名,實則是為了幫助她逃避責任。
明白了這件事的下場,其實答案早就藏在兩人的談話裡了。
part.1
溫慧欣接到費燁的萬華匿名訂單申請,並沒有第一時間交給主播大廳的張嘉言。
她尋求不可抗力因素的突破,私下壓下檔案,理由是法律條文需要仔細閱讀。
而一無所知的張佳妍,毫無負擔的完成了播報,等她接到訊息的時候,已經沒有用了。
活動成功播出,有人高興,有人難過。 我很高興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但我很難過,這起事件確實違反了新聞道德,需要有人站出來承擔後果。
為此,SNK全體成員召開了“辯論會”,費燁開始追究溫慧欣的責任,並談論**司面臨的各種風險。
然而,一直在內鬥的SNK公司成員,對此事卻出人意料地一致,喬治黨和溫家俊放棄了之前的猜疑,選擇與外界保持一致。
經過討論,發現結果並沒有他們想象的那麼糟糕,反正在法庭上等著看法官會怎麼判決,最壞的結果就是大家都被停職和凍結,另一方面,公司不僅得到了口碑,還提振了員工的士氣,比起這個算是不錯的結果。
最終,法院的判決結果不僅讓萬華的教練付出了代價,也幫助了受傷的女隊員。 SNK看似被罰款,但可以吸引更多的廣告商。
另外,張嘉妍的職責只是轉移了,一旦風頭過去,她還可以繼續調回去。
總的來說,沒有什麼可失去的。 原來,溫慧馨這次的決定,讓她再次獲勝。
至於溫慧欣為什麼沒有選擇把情況告訴張嘉言,而是故意讓她非法上播,其實答案已經從很多方面看出來了。
part.2
這可以從張家彥的性格和價值觀說起。
當溫慧馨決定邀請張嘉妍一起做這個新聞時,當時的張嘉妍只是說她會考慮一下,但溫慧欣卻說:“你會同意的,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你會忍嗎?”
從這句話來看,溫慧欣看穿了,張嘉言其實是乙個善良熱情的人,願意為不公平的事情發聲。
溫慧馨一向佩服對方的氣質,但張家妍的囂張跋扈並沒有習她的“獨裁”,選擇不插隊。
兩人都對新聞事業有自己的執著,但想法不同,溫慧欣屬於冒險派,而張家妍屬於保守派。
這種性格上的差異將導致兩者之間的行為風格不同。 溫慧欣做任何事情都會不惜一切代價,而張家妍做任何事情都有乙個前提,那就是不違背道德原則。
雖然追求的結果是一樣的,但過程並不完全相同,溫慧欣想要一條更直接、更快捷的方式,而張家彥想要達到求穩的目標。
溫慧欣知道這一點,所以她選擇在背後推她一把,否則以張嘉妍一向嚴格執行道德標準的性格,就算她想幫助受害者,也不會讓自己先做這樣的事情。
畢竟,溫慧欣一開始就說過,如果事情一天不落實,就會有變化。 如果張嘉妍有這個顧慮,她一定會把新聞倫理放在第一位。
這樣一來,就算新聞最後能播出,最終也無法還原全部真相,反而會有包庇肇事者的嫌疑。
此時,張嘉妍得知自己被溫慧馨欺騙後,跑去質問對方,並表示不會做任何違反新聞道德的事情。
那些取得偉大成就的人不是非正式的。 溫慧欣可以為了自己的新聞理想犧牲一切,包括自己,但她並不像看起來那麼冷酷無情。
part.3
訊息播出後,張家妍在一次談話中去質問溫慧欣,其實溫慧欣幫忙逃避責任的答案是隱藏的。
當時,當張嘉妍被質問時,她說,“我不會報道任何違反新聞道德的事情”,溫慧欣回答說,“所以我沒有通知你,我只是用自己的方法解決了我們的矛盾。 (在這裡,她告訴她要推卸不知道的責任。 )
而張嘉彥後來指責溫慧新自私,“你沒有權利幫我做決定,如果我犯了官錯,我就坐牢,你是在幫我承擔責任嗎?溫慧欣說:“如果你不舒服,我可以向你道歉。 ”
這裡可以看出,溫慧欣已經考慮過後果,張嘉言也不必坐牢,所以她只需要為利用她道歉即可。 )
溫慧馨的舉動並非一時興起,其實她早就考慮過後果了。 她以“時間緊迫,不可抗力”為理由,不僅讓大家逃避責任,還達到了播出效果,挽救了公司的聲譽,可以說是取得了雙贏的結果。
而如果她一大早就告訴張嘉妍,咱們別說她會不會違背道德廣播,但至少她找不到藉口推卸責任。 而她的男朋友是律師,一旦她出了什麼事,也會影響到她的男朋友。
而最後,如果新聞不能完整播出,用自己的鋤頭幫助弱者,因為這種情況無法幫助受害者,她自己也會受到良心的譴責。
從她和男友的一段對話中可以看出,她的心裡支援新聞播報,但她不知道如果她和溫慧欣的立場顛倒過來,她能不能做到。
所以,溫慧欣把事情的真相告訴了她,她只能面臨兩個選擇:乙個是放棄播出,乙個是違規播出,無論她選擇哪乙個,都不是最好的結果。
而溫慧欣這麼做,表面上看似對張嘉言不利,實則是她推了她一把,幫她做出了自己最想要的決定。 而且,張家彥的男友也表示,“像這樣的媒體案件,很少需要坐牢。 ”
按照溫慧馨的分步計算,市政府肯定早就預估了後果,她才敢在這樣的擂台上大戰,畢竟她不想讓自己的蛋糕沒了。
張嘉妍原本是這次事件的主持人,溫慧欣告訴她,她只能得到兩個結果:對得起公司,對不起自己和球員;我為球員們感到難過,我為自己和公司感到難過。
不管怎樣,她都置身事外,與其讓她陷入這樣的困境,不如直接推她一把。
溫慧馨的舉動似乎犧牲了張嘉妍,但至少不會打擾她的良心。 溫慧鑫已經把公司幾個負責人拉進了水裡,公司不死不救,張家言最後也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樣就實現了雙贏,那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