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發布通知,進一步規範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活動,具體如下:
國家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規範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通知
所有相關認證機構:
目前,一些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在開展認證活動時,不能繼續滿足認證規則的要求。 為進一步規範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的認證活動,根據《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取得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和/或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審批範圍的認證機構,參照國家認監委關於開展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8號)及其附件《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實施細則》, 以及國家認監委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進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並加蓋公章,於2024年1月5日前報送國家認監委。如果不能持續滿足相關要求,應立即暫停和整頓相應領域的認證活動。 整改符合條件要求的,經國家認監委確認後,方可繼續開展相應領域的認證活動。
2、認證機構應遵守《關於開展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的公告》及其附件《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實施細則》開展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活動,要求必須經國家認監委批准,具有資訊保安管理體系認證資質或其他資料技術相關領域,或具備5年以上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經驗和頒發資訊科技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200餘張的條件,並擁有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領域專職審核員10名以上。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認證機構不得開展資訊科技服務管理體系認證活動。
3、認證機構應符合《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的要求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活動,並經國家認監委批准,具有3年以上管理體系認證資質,以及10名以上能源管理體系註冊專職審核員。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認證機構不得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活動。
4、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國家認監委2024年發布的《關於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同時廢止。
聯絡人**:朱寧新 010 82262702
聯絡郵箱: [email protected]
國家認監委
12月 18, 2023.
資訊** CN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