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有限公司 *** 東海A撤退,000613)自立案偵查以來,受害投資者開始提起索賠訴訟。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大東海(東海000613)應賠償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包括印花稅、佣金、投資差額等。
該案起源於2024年6月29日,大東海被中國證監會調查。 經查明,2024年大東海(東海A閉關,000613)部分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錄。 對公司及相關負責人,經證監會給予警告,並處以不同數額的罰款。
不久前,針對大東海(東海靜修,000613)投資者的訴訟已經作出判決。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大東海(東海A撤退,000613)的虛假陳述屬重大,原告的投資損失與上述虛假陳述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原告應賠償部分損失,投資人勝訴。
根據《**法》的規定和最高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本案仍在訴訟時效內。 根據目前情況,大東海(東海A,000613)的索賠條件為:在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4月26日之後購買大東海(東海A,000613)或仍持有**的受損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