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婚前財產公證、婚前協議、離婚協議等諸多詞彙層出不窮,並逐漸為人所熟知。 如今,關於婚前協議的熱搜,就是關於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簽署“婚前協議”,其中女性更容易被接受。
這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說,女性更有可能簽署婚前協議,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婚前協議不是婚前財產的公證,也不是雙方互為佔便宜。
記得在這次熱搜之前,有幾家平台上有過幾次關於婚前協議的熱議,都是女方在婚前拿出一系列奇怪的標準,要求男方簽署協議,其中就有一些相關法律從業者給了女方“指導”, 比如這件事。
這是一位婚禮主持人爆料的,看協議內容,字句嚴謹,環環相扣,似乎新娘這邊有事。 據悉,這份協議是由新娘主修法律的閨蜜起草的,最主要的是女方擁有無限的權力,男方承擔無限的責任和後果。
男女關係是平等的,協議應該建立在對雙方都公平的原則之上,但女方給出的協議直接成為羞辱男方的條約。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協議”要求並非獨一無二,而且與隨意搜尋相關的事件很多。
像這個例子,女方要求籤協議,男方出軌出門,女方出軌只退還彩禮,雖然這不像之前的婚前協議那麼奇怪,但也同樣不平等。
男方出軌,不得不付出失去一切的代價,女方只退還彩禮,至於男方的車庫收入等財產,也只是少了一點點,這讓一些通情達理的網友誇大其詞,吐槽不已。
大資料不會說謊,但當涉及到婚姻問題時,基本上是女人在搜尋和詢問,如何利用更多的男人,實現利益最大化,比如如果你在搜尋框中輸入“婚前協議怎麼可能”,下拉框裡的第乙個位置其實是“婚前協議如何對女人有效”。
在搜尋方面有一些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下拉框是因為搜尋這個詞的結果的人太多了,所以在寫到一半之前,直接提示下拉框的具體要求。 有很多這樣的下拉框,這表明在網上搜尋這些問題的女性數量遠遠超過男性。
當然,不僅有很多關於“如何寫乙份對女性有益的婚前協議”的搜尋量,而且網路上的相關內容也足夠多。
反之,我搜尋關鍵詞“婚前協議對男人有什麼好處”,卻沒有有效的內容,唯一有相關標題的內容也是羊頭上賣狗肉,標題寫對男人有利,但內容卻是照顧女人。
搜尋詞和顯示的內容出現如此大偏差的原因是什麼?這是因為相關和準確的內容太少,幾乎沒有什麼,搜尋引擎只能匹配和顯示搜尋詞中一兩個組成詞的搜尋內容。
因此,女性對婚前協議的認可度較高,只能說明她們更了解,也更要求利用規則的方方面面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這種意識不僅體現在婚前協議中,而且體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甚至在離婚中,女性佔便宜的意識比男性強得多。
例如,在搜尋關鍵字“如何娶妻”和“如何娶老公”時,下拉框的顯示可以解釋問題。
當然,離婚更是絕對的,搜尋關鍵詞“對女性有利”,下拉框裡排在第一位的其實是“對女性有利的離婚協議”,可見搜尋量巨大。
據說,有人把那些離婚協議合併成檔案,掛在紅皮書上賣,乙個月賣5萬元,堪稱無資本經營的典範。
只可惜,和女人相比,男人沒有這種意識,更別說佔便宜了,連規則裡的自我保護意識都沒有。 與男性相比,女性更合法、更習、更道德,去掠奪男性的土地,這在法律層面、**層面和習層面誰為兩性買單都非常清楚。
它有多清楚?很顯然,這也是婚前協議,一大批女性明明想敲男人骨頭吸骨髓,卻沒人罵她們,王力巨集只想籤婚前協議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卻被罵不人道。 很顯然,無數地方法治宣傳**公開教女人如何做男人的財產。
當然,更明確的是,《民法典》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妻子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來判斷。
你看,她們有一種天然的法律抗拒,法律和**都偏向於她們,在這種情況下,她們運用法律等規則的意識,而且她們比男人強那麼多,男人豈不是在婚姻和愛情中成為弱勢群體嗎?
男人真的應該清醒一點,不要整天活在所謂的“好男人不和女人打架”的自以為是的“責任”和“慷慨”中,做乙個不被尊重的捐贈者。
我們要注意一件事,那就是女人和婚姻根本不是那種社會灌輸,我們要擺脫**長期女性主義毒雞湯文化,用公平的眼光重新審視這個世界,學會保護自己,學會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