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這是我四年前想寫的一篇文章。 但因為我認為我的一些言論可能會影響到當事人曾先生,所以我沒有寫。
但上個月的一天,我又收到了曾先生寄來的**。 他告訴我,這幾年,他和妻子來來回回無數次,但最終還是離婚了。
而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們愛得不夠,不是因為他們不夠努力,也不是因為生活壓力太大,而是因為,從一開始,他們骨子裡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但為了所謂的愛情,為了延續婚姻,為了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他一直在努力改變自己,一直選擇和她親近。 如今,十年過去了,他自己早已面目全非,性格也早已翻天覆地,但對方依舊“不為所動,矢志不渝”。
我說,既然他們都離婚了,你為什麼要一次又一次地糾纏呢?他沉默了許久,回答說:“雖然婚姻離婚了,但我就是無法克服心中的這個障礙,我不能放過她。 我敢肯定她也過得很糟糕!”
我說,你怎麼知道她今天也會過得很糟糕?他說,我可以想象,閉著眼睛,以她那種性格,這世上還有誰能一直對她這麼習慣,對她這麼好?如果她不談論別人,甚至是她自己的親生父母,他們永遠不會像我一樣容忍她。 要不然,她以前就和我吵架了,每次回去不到兩天就回來。
我說,這都是你習慣的,但現在離婚了,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她是這麼聰明的人,自然知道在什麼山上唱什麼歌。
曾先生說:這怎麼可能?我是世上最了解她的人,她什麼都擅長,但她太自私了,以自我為中心。 就像我之前跟你說的,她總是喜歡乙個人吃飯,她想得到什麼就得著什麼,不開心就要和你吵架,一旦發脾氣上來,她什麼都敢說,什麼都敢做,總覺得我想控制她,總覺得婚姻限制了她的自由......等等,她的這些“症狀”,我現在完全可以弄清楚了,而這背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她骨子裡的自私。
聽了曾老師的話,我似乎一下子興奮了起來。
我說,關於她的極端自私,四年前你來找我諮詢時,我就是這麼想的。 因為,這樣的案例我見過太多了,只要稍微分析一下,就不難發現:很多所謂的爛婚姻,都是因為乙個特別自私的人。
更具體地說。 像家暴、外遇、冷戰、漠視、對婚姻缺乏敬畏等等,這些事情歸根結底都是因為有些人在婚姻中過得過於任性自私,在很多事情上不顧及其他家庭成員和彼此的立場和感受,而缺乏寬容,拒絕溝通, 甚至愈演愈烈,不斷逼迫對方,以獲得自己想要的更大的“婚姻空間”。
因此,我在很多場合和文章中都特別提到,那些所謂的婚姻中對自由、個性和特權的過分要求,都是無稽之談,都是只有在不平等和不幸福的婚姻中才能存在的怪胎。
真正幸福的婚姻必須以一方甚至雙方為代價,在不同程度上犧牲他們的自由、個性和特權。
也就是說,雖然你可以是娘家裡任性的寶貝,也可以是單位裡厲害的領導,可以做乙個在外人面前精通各種套路的成功人士,也可以做乙個冷酷的美女。
但只要你回到家,只要你在另一半面前,你就一定是乙個平凡平凡的人,懂得寬容、願意溝通,能夠自我反省和控制自己的情緒,能夠把全家人的共同利益放在心裡。
只有這樣,你才能算是乙個合格的伴侶和婚姻的人!
不過,曾先生的理解並不深刻。 他仍然認為,前妻的自私是她的本性,不是她在婚姻中過度追求自由、個性和特權的結果,更不是他過度自暴自棄的結果,甚至是他對她的縱容和讓步。
所以,直到今天,他仍然在努力控制她的思想,改變自己,以迎合她,而不是因為真正的接納和放手。
所以,我最後告訴他,為了真正走出這段失敗的婚姻,他需要認識到,前妻的行為不是他能控制的。 他需要學會放手,接受她的不完美,接受她的獨立和自私。 只有這樣,他才能真正開始新的生活,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很多時候,我們習慣於把自己的錯誤歸咎於別人,而忽視了自己的問題。
其實,在真正的婚姻中,一方的自私和無畏,以及另一方為了容忍自己過度自私而給予的土壤,也是婚姻中的破壞性因素。 後者甚至比前者更嚴重。
所以,雖然所有糟糕的婚姻都是因為某人過於自私,但權力是相互的,只要婚姻有問題,責任就必須在雙方。
因此,在婚姻中,我們都需要具備自我反省的能力,能夠理解自己的不足,並努力改變。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擁有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