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們玩網路遊戲已經很久了!“現在,兒童沉迷於網路遊戲的危險是不言而喻的。
這是個好訊息
12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就《網路遊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網路遊戲出版運營和未成年人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
對誘導獎勵(例如每日登入線上遊戲)說“不”徵求意見稿提出,規定網路遊戲不得設定每日登入、首次充值、連續充值等誘導性獎勵。 網路遊戲發行經營單位不得提供或者縱容以投機、拍賣等形式買賣虛擬道具的行為。 所有網路遊戲都必須設定使用者充值限額,並在其服務規則中予以公示,對使用者的非理性消費行為應進行彈窗警告。 徵求意見稿提出,在網路遊戲中設定“隨機選擇”。 明確網路遊戲發行經營單位在提供隨機抽取服務時,應當對抽獎次數和概率進行合理設定,不得誘導網路遊戲使用者過度消費。 同時,應為使用者提供其他方式,獲取虛擬道具和同等效能的增值服務,如兌換虛擬道具、直接購買網路遊戲幣等。 網路遊戲發行運營單位終止網路遊戲發行或者運營時,網路遊戲使用者尚未使用的網路遊戲幣和尚未到期的遊戲服務,網路遊戲運營單位應當以法定貨幣或者使用者接受的其他方式返還使用者。 按照購買時的比例。
網路遊戲幣的發行和購買標準應透明合理在遊戲幣發行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規定:(1)網路遊戲幣的使用範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路遊戲產品和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商品或者兌換其他單位的產品和服務;(2)發行網路遊戲幣不得以惡意占用使用者預付資金為目的,發行和購買網路遊戲幣的標準應透明合理;(三)不得向使用者提供網路遊戲貨幣兌換法定貨幣服務,但網路遊戲發行業務單位終止提供網路遊戲產品和服務,並以法定貨幣或者使用者接受的其他方式返還使用者未使用的網路遊戲貨幣的情形除外;(4)儲存網路遊戲使用者的購買記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自使用者單次接受服務之日起計算。 在遊戲幣交易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規定:(1)對未經批准的網路遊戲,不得提供交易服務;(2)使用實名制e-RMB錢包進行網路遊戲幣交易,不得向使用者提供匿名e-RMB錢包交易服務;(三)採取技術措施,對交易過程進行有效監管,對有違法、可疑行為的交易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避免助長網路賭博、網路詐騙等違法行為;(四)接到利害關係人、**部門、司法機關的通知後,應當協助核實交易的合法性,經查實為違法交易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終止交易服務並儲存相關記錄;(5)自單筆交易之日起,使用者之間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等資訊的儲存時間不得少於2年。
違反網路遊戲內容的行為,將受到以下處罰徵求意見稿提出,發布、經營含有禁止內容的網路遊戲的,依照《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網際網絡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出版主管部門責令刪除相關內容,並在一定期限內改正。 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營業額超過1萬元的,處違法營業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違法營業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止申請版本號,停業整頓,或者由出版主管部門吊銷《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遊戲禁止未成年人登入在未成年人玩網路遊戲的時間長度和消費要求方面,《徵求意見稿》指出,網路遊戲發行經營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以下規定:(一)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路遊戲的時間段和時長;(二)禁止未成年人登入易導致沉迷的遊戲,並含有不適宜未成年人使用的內容;(三)嚴格執行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償服務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的消費金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有償服務;(4)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賬號租賃、銷售、遊戲幣、虛擬物品交易服務,以及陪練、遊玩等第三方服務;(五)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隨機抽籤服務;(六)未成年人不得在網路遊戲直播中打賞;(七)處理未成年人個人資訊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八)不得有其他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網路遊戲操作。 在未成年人身份核驗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規定,網路遊戲發行經營單位應當通過未成年人網路遊戲統一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等必要手段,對未成年人使用者的真實身份資訊進行核驗。 徵求意見稿提出,網路遊戲發行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遊戲規則,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可能影響身心健康的遊戲內容或者遊戲功能。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 徵求意見稿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引導未成年人健康合理地使用網路遊戲,開展有益於其身心健康的活動,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樹立正確的網路遊戲消費觀念。 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於網路遊戲,同時提高自身網路素養,規範自身使用網路遊戲,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路遊戲的指導和監督。
鼓勵優質原創遊戲和國際合作值得一提的是,徵求意見稿顯示,擬鼓勵優質原創遊戲、國際合作等。 其中,《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研發推廣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導、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科技進步、具有創新價值、有利於身心健康、具有娛樂性的網路遊戲。 在鼓勵國際合作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網路遊戲發行業務單位開拓海外市場,加強網路遊戲國際合作,促進國際文化交流,提公升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此外,《徵求意見稿》提出,對為促進網路遊戲行業健康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非常高興
也有網友表示,需要每日登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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