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省紀委16日通報,衡陽市政協原副主席謝蘇被免職,涉嫌犯罪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長安街知事(微訊號:capitalnews)注意到,謝肅的另乙個身份是原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衡陽市委員會主席。 通知說,作為黨外領導幹部,他把黨外當成法外,沒有法律和規矩意識,貪心膨脹。
謝蘇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謝蘇2024年8月出生,湖南耒陽人,2024年7月加入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謝蘇曾就職於衡陽市所轄的雷陽市,自2024年6月起先後擔任衡陽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2024年1月任衡陽市政協副主席。
其中,自2024年12月起,謝蘇擔任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衡陽市委員會主席。
2024年7月,湖南省紀委監委公告,謝蘇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省監委監督調查。
通知顯示,謝蘇作為黨外領導幹部,將黨外視為法外法外,沒有法律規則意識,貪婪膨脹,長期“依規食規”,與民營企業主勾結,將公權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無視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的;
沒有組織意識,隱瞞或不報告個人事務,利用職權幫助他人公升職,收受錢財;
濫用規劃審批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專案規劃審批、劃定用地紅線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金額特別巨大。
謝蘇嚴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工作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犯罪嫌疑,黨的十八大後不加制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並應嚴肅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經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給予謝蘇開除公職處分沒收違法所得;涉嫌犯罪的問題應當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謝蘇的調查再次有力地證明,黨外也不例外,更不是法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將公職人員和行使公權力的有關人員列為監督監察物件,非黨的公職人員也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