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是保姆,讓她辭職服侍我媽媽,好太太,每月5萬元
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故事是關於乙個鳳凰男人,為了節省開支,命令妻子說服岳母辭掉工作,以照顧生病的母親。 鳳凰男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岳母本身就是保姆,所以可以避免聘請外部保姆的高昂成本。
然而,當妻子聽說這個求婚時,卻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離婚,這讓鳳凰男後悔不已。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故事。
我今年34歲,姓徐。 30歲那年,我決定嫁給老公,我們一起生活了四年。 本來,為了孩子,我一直打算下山,但最近的一件事,讓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離婚。
我丈夫是乙個典型的鳳凰男人。 婚前我並不知道他的真面目,直到結婚後才發現,他是乙個徹頭徹尾自私的鳳凰男,眼裡只有自己的父母,不關心我。
在他平常的生活中,他從不在假期給我的父母買禮物,而只給自己的父母買禮物。 他覺得給父母買禮物是一種浪費,尤其是我父母都是農村人,母親是保姆,所以他看不起他們。
起初,他找伴侶的標準很高,但因為年紀大了,找不到合適的人選,所以他選擇了娶我。 雖然家庭條件一般,但工作穩定,月薪能拿到1萬元。 他當時之所以一直追求我,其實就是這樣。 我以為他是真心愛我的,卻愚蠢地相信了他的謊言。
在一起一年後,我們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結婚時,母親把自己血汗苦賺來的積蓄全部拿出來做嫁妝,雖然數額不多,只有10萬元,但都是父母辛勤攢下來的。 那時,我對他們深表感激,我意識到只有他們才能對我如此慷慨。
然而,我丈夫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也沒有感謝我父母的努力,而是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我對他的態度深感失望。
儘管我怨恨,但我沒有表達出來。 剛開始,我的婚姻生活還算過得去,但半年後,老公讓我給他10萬塊錢的嫁妝。 我問他打算在哪裡使用它,他回答說他會投資。 本來我不願意,但因為他堅持要投資,我不好意思再次拒絕,只好把10萬元交給他。
然而,令我驚訝的是,他並沒有用這筆錢投資,而是用它來養活他的岳母。 我非常憤怒,這個男人竟然會用我的錢來養活他的母親。
一開始,我因為這件事和他大吵了一架。 結果,他無動於衷,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嫁錯人了,真的想離婚。 可是我懷孕了,懷孕後不敢輕舉妄動,生怕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爸爸了。 所以,我不得不一直忍受它。
然而,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的生活變得非常艱難。 每當婆婆欺負我時,老公從來不站出來幫我。 我通常沒有生活費,甚至沒有產前檢查費,這些都是用我的積蓄支付的。 但是,由於我沒有工作,我的積蓄有限。 如果你繼續這樣花錢,它遲早會用完。
我曾勸他不要總是給父母錢,更不要做乙個典型的鳳凰人。 然而,他卻絲毫沒有聽進去,還是覺得為家人付出一切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我對他的行為感到非常失望。 我不明白我為什麼要嫁給這樣的男人,讓我的妻子天天受委屈,我選擇跟著他,因為我是盲人。
後來,在孩子一歲的時候,我決定把孩子交給媽媽照顧,因為我要回去工作,需要掙錢養家,所以不能一直呆在家裡,不然肯定很難維持生計。
當我回到工作崗位時,我也開始在經濟上獨立,但每次我拿到工資時,我丈夫總是讓我把一半交給他。 他覺得自己有權分得我的工資,但我當時不願意,於是直接辱罵我,說我不是乙個好妻子,還指責我自私,不願意為家庭付出。
我回答說:“你要我的錢只給媽,我不傻,我不能讓你用我的錢補貼媽。 ”
他一聽這話,大發雷霆,不停地辱罵我,可是我卻不理他,心軟不了,不能把錢給他。 後來,當他看到我不妥協時,他別無選擇,只能妥協。 然而,從那以後,他的態度越來越差,有時甚至和婆婆一起欺負我。 我真的很討厭他,後悔當初選擇了他。
但為了孩子,我不得不忍受。 我打算等到孩子上初中後再離婚,這樣我的孩子就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然而,事情並沒有如我所願。 孩子剛上幼兒園,婆婆生病了。 老公因為工作沒時間照顧我,就辭掉了工作去照顧婆婆。 但我拒絕了,因為我的婆婆從來沒有幫助過我,我不可能為她做出這樣的犧牲。
後來,我丈夫別無選擇,只能僱了乙個月的保姆。 然而,在這個月裡,保姆花了7000多元。 在結清工資時,丈夫對錢很苦惱,為了不再浪費錢,直接辭退了保姆,親自請了十天假照顧婆婆。 然而,婆婆的病情並沒有好轉,丈夫的工作也耽誤不了。 於是,我老公以為我媽媽是保姆,於是就把這個主意打了我媽。
有一天,他用命令的語氣對我說:“老婆,媽是保姆,讓她辭掉工作來照顧我媽媽,這樣她也能攢點錢。 畢竟是我的婆婆,她有這個責任和義務,所以你趕緊讓她過來。 ”
我聽了之後,整個人都不好,然後我直接生氣道:“我媽確實是保姆,可是我媽沒有資格照顧。 如果你想讓我媽媽免費照顧媽,這根本不可能。 她在外面打工,每個月能拿到六七千,所以如果你想要我媽媽,你可以乙個月給五萬。 畢竟,要照顧像你母親這樣難以服侍的人,你必須多收一點錢,否則會損失太大。 ”
老公聽後回應道:“你怎麼有臉取錢,不是應該由照顧我媽嗎?你不敢不讓她來,我媽以後會好起來的,我會讓她天天欺負你,讓你嚐嚐天天被婆婆欺負的滋味。 ”
那一刻,我徹底死了,然後大聲喊道:“離婚吧,老子太過分了,你喜歡服侍誰就服誰,不要找我媽,因為你不配。 ”
說完,我直接收拾東西回了娘家,乙個月後,老公受不了了,然後來求我回去,因為那個家離不開我,但我又不願意,於是又提出了離婚。 後來,他不得不尊重我的選擇,和我一起去民政局離婚。
離婚後,我終於松了一口氣,再也不用過那種心煩意亂的生活了。 我的前夫非常後悔,因為他失去了我,他的生活一團糟。 但我一點也不為他感到難過,我只是覺得他應得的。
結論。 很多男人傾向於偏袒家人,把家人當成最重要的,甚至為了家人而傷害愛人。 這樣的男人不配擁有美好的婚姻。 遲早有一天,她們會面臨離婚的結局,所以男人不應該把視線看得那麼模糊,否則以後會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