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信信罪的全稱是幫助、教唆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上網、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等協助。 支付結算,情節嚴重,情節嚴重的,構成幫教罪。
也就是說,是別人實施了網路犯罪,而你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提供了幫助,比如提供銀行卡或者社交賬號,而這裡需要的前提條件就是要知道,在實踐中,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會說自己不知道,所以這種知道也可以推定知道, 推定,即普通人能不能從哪個角度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現實情況是很多人被騙參與,最後被定為幫教唆罪。
教唆罪的起訴標準是什麼?
情節嚴重的根據《刑法》的規定,構成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情節嚴重”。
“情節嚴重”的認定
(一)為三個以上物件提供協助;
2)支付20萬元以上的結算金額;
3)以廣告等形式提供5萬元以上;
4)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
(五)近兩年內因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或者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還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的;
(六)被救助人所犯的犯罪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
7)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網際網絡賬戶密碼、網路支付介面、網銀數字證書5個以上(各)的收購、租賃;
8)收購、租賃他人手機卡、交通卡、物聯網卡20餘張;
9)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教唆、教唆罪的主要量刑是什麼?
在實踐中,有的營業額大但利潤少,有的利潤大但營業額相對較少,因此不能用單一的指標來衡量。 在實踐中,人員流動也是乙個非常虛擬的概念,犯罪分子有時會為了逃避偵查而來回轉動雙手,從而造成較大的人員流動。 因此,要看的一般指標是涉案金額,即與案件實際相關的違法犯罪金額;其次是看後果,如果造成嚴重後果,就會受到嚴懲,其他情況,如獲利、退贓、認罪等,都會綜合考慮。 一般來說,這種罪名是輕罪,最高刑期為三年,刑期基本為幾個月一年。 這種罪行相對容易保釋,緩刑的例子也很多。 近年來,協助、教唆犯罪的發生率很高,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捲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