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法子英、老榮枝系列殺人案”至今仍未結案,雖然法子英於2024年被判刑,勞榮枝潛逃20年後於2024年被捕,經過3年多的審判,江西省人民法院判處勞榮植三項死刑, 目前正處於最高法院死刑複核階段。
雖然這起案件爭議較大,但大多更傾向於江西兩院的判決,而且由於該案已進入死刑複核階段,對本案的關注度逐漸下降。
但對於老榮枝的律師來說,他們從未停止過為老榮枝平反的腳步,以為辯護律師吳丹紅提交只有20萬字的辯護意見後,就可以把案子移交最高人民法院終審。
就在大家都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結果的時候,也發生了乙個小插曲,老榮枝案二審法院(江西高院)居然舉報了老榮枝的辯護律師(吳丹紅),稱其煽動**、誹謗辦案機關。
最終,此事得以解決並不令人意外,但同一案的二審法院報告了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這還是非常罕見的,這恰恰說明,雖然老榮志案的審判階段已經結束,但各方似乎都在暗中競爭。
這場小小的摩擦過去後,案件進入了乙個相對平靜的時期,但近日老榮枝律師熊大律師關於名譽權的一段話,再次引起了大家的關注,他的爆料或將直接影響到整個案件的走向。
很多人對吳丹紅律師非常熟悉,都知道他是老榮枝的辯護律師,而老榮枝其實還有一位辯護律師,那就是同樣有名的刑事辯護律師劉長松律師,吳丹紅律師用“夠窮、夠冤、夠真誠”來解釋他為什麼免費為老榮枝辯護。
他也通過他的一些聲音引起了外界的極大爭議,其中有的對他恨入骨,也有人認為他是乙個負責任的律師,恐怕對他的評價永遠也不會有統一的答案。
不過,很多人對熊大了解不多,熊大的名氣相對不如吳丹紅、劉長松,但他卻是羅榮枝案中非常關鍵的人物。
作為老榮枝案中享有名譽權的律師,說白了,熊律師時刻負責幫助老榮枝挽回名譽,他萬萬沒想到,廈門的一位老爺子,竟然一再侮辱和散布針對熊律師的謠言。
最讓熊先生印象深刻的是,他不知道去哪裡找乙個來自湖南的曹先生,甚至在老榮枝案二審期間,他甚至從湖南驅車千里迢迢來到江西,想為老榮枝作證。
然而,江西高院不允許他出庭,當地**還邀請曹先生到派出所喝茶,第二天,曹先生被勸回去,熊律師經過不懈努力,終於讓曹先生再次出山。
這一次,二審已經結束,案件已進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階段,曹先生也將自己的證言整理成材料,連同之前在江西的經歷一起提交給最高人民法院。
于姐其實關注老榮枝的案子早就了,她對曹某的證言材料也有了解,大意是曹先生對乙個自稱是法子英徒弟的男人比較熟悉,這個徒弟身邊的弟弟們也對弟弟們很熟悉。
而這些人曾經說過,他們從法子英那裡學到了他們控制女人的方法,曹先生親眼看到了這些人是如何控制和對待女人的,這與他了解到的法子英和老榮枝的關係非常相似。
所以他認為,既然法子英的徒弟是向法子英學習的,那麼法子英和老榮枝的關係應該和這些徒弟對待女人的方式一樣,所以他認為老子瑩是受法子瑩控制的,所以他想在法庭上為老蓉瑩作證。
如果按照邏輯推理,或者大家晚飯後聊天,曹老師說的話確實有說服力的理由,畢竟在邏輯上是有道理的,但是在法律和證據面前,這些證言是否站得住腳,就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界定了。
不過,熊律師的這些舉動,都表明了他工作的熱情和對委託人老榮志認真負責的態度,無論是從勞動關係還是律師的職業道德,熊律師都無話可說,他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複審階段老榮志最直言不諱的律師。
但有一點很重要,熊達律師只是老榮枝的名譽律師,他沒有權利進入審判現場為老榮枝辯護,他只能盡力挽救老榮枝的名譽和聲譽,當然是在法律的範圍內。
他說,最近,他向外界透露了乙個重磅訊息經過他和一些義人不懈的努力,他終於找到了對羅榮枝案至關重要的新證據。 這些證據的取得,將對老榮志整個案件的恢復起到非常重要和關鍵的作用。
這句話直接被關注老榮志案的網友炸開了鍋,新證據!自從吳丹紅律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近20萬字的意見書以來,雖然最高法院的法官們也告訴辯護律師,將來隨時可以提供新的證據,但時間太長了,根本沒有新的證據。
熊達律師這次的爆料,無疑給老榮志案帶來了新的活力,也讓大家再次關注了這個案子,但是熊律師並沒有說清楚這個新證據是什麼,但從他的語氣中,可以感覺到這個證據不是微不足道的。
因為他說,這個新證據更能還原案件的真相,對整個案件非常關鍵
由於熊先生沒有透露新證據是什麼,從他所說的這個新證據很有可能扭轉整個案件來看,這個新證據必然是非同尋常的,但不難猜到它到底是怎麼回事
從江西、江西兩院對老榮枝案的審理來看,已經認定老榮枝與法子英之間存在綁架、搶劫、殺人的犯罪模式,而這種模式確立後,即使老榮枝沒有親手殺人,也逃不過故意殺人罪的認定。
為了證明老榮枝和法子英是共犯和共謀者,江西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量的證人證言、小紙條、冰櫃等重要材料,讓這種犯罪模式似乎成了板上釘釘的事情。 虞姐猜測,熊律師這次提到的新證據,是逃不過這兩個方面。
首先,證明老榮枝是受到法子英的精神控制和脅迫。
事實上,吳丹紅律師從一開始就為老榮枝的輕罪和清白辯護,他還提出了老榮枝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的說法,他們還整理了13條證據,可以證明老榮枝通過大量工作被法子精神控制和脅迫。
可惜這些證據一直沒有得到江西高院的認可,一度有傳言說,有利於老榮枝的證據不被採納,對老榮枝不利的證據全部被採納。 不管是不是這樣,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二審的裁判。
為什麼這個新證據還很有可能是老容志被法子音精神控制和脅迫的證據,其實這件事從一開始就存在爭議,因為老容志承認了綁架和搶劫,這似乎已經否認了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的可能性。
但事實上,如果乙個人在犯罪過程中真的被對方精神控制和脅迫,有時候他並不太清楚,為了證明這種情況,其實需要拿出非常確鑿和充分的證據,畢竟一旦確定,對被告人來說無疑是個好訊息。
其實,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找到老榮枝被法子英精神控制、脅迫的證據,甚至比找到證明老榮枝和法子英不是同乙個人的證據要容易得多,畢竟他們之前收集過很多證據。
本案最奇特的地方在於,有價值的客觀證據太少,主觀證據起著比較決定性的作用,這對於任何被告人和辯護律師來說,其實是沒有說服力的。
別的不說錢了,如果乙個人的生死可以通過別人的口述來決定,那真的會讓人害怕,人類是高等動物,人類的話更是恐怖,大家都知道人性是窺探不了的,為什麼要用人性來決定乙個人的生死呢?
就拿常州案的倖存者劉某夫婦來說,這兩個人差點死在了法子英的手裡,劉某因為老容的財寶被搶走了,雖然是本案的重要證人和證人,但從邏輯上講,他們說的話怎麼可能對老榮智有利,畢竟, 他們和老榮智生死仇。
如果他們能提供一些像樣的材料,肯定會對這個案子有利,但從他們所說的話來看,真的是不能相信,這是100%客觀的,就像很多人質疑吳律師的說法一樣,如果受害者是吳律師的家人,吳律師還會像現在這樣支援老榮志嗎?
原因其實是一樣的,也正是因為當初劉某夫婦差點死在法子英的手下,所以他們說的話本來應該避免懷疑,畢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可以證明他們說的是真的。
二是證明老榮枝與法子英不是同一黨員。
事實上,在二審過程中,老榮枝與法子英之間就存在著綁架、搶劫、殺人的犯罪模式,這一直是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而在法官採納的一系列證據中,基本都是一些對老榮枝不利的證據, 而吳律師也在法庭上質問法官,除了51名證人的證言外,控方有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老榮枝故意殺人?
爭議其實就在這裡,在無法證明老榮枝親手殺人的情況下,要證明他和法子英有同樣的**,其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不管他們兩人有沒有密謀,其實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畢竟這種事情可不是肉眼可見的動作。
這就像窺探乙個人的內心,有時候我聽到有人說了些什麼,但這些話其實並不代表這些人內心的真實想法,我們都知道口是心非的真相,我們都知道女人說不,其實也不代表他只是不說,所以如何辨認老榮枝和法子英其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換言之,法官證明老榮枝和法子應該有謀殺和串謀的可能,並不亞於吳律師證明老榮枝是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的難度,相反,證明老榮枝和法子沒有合謀相對容易。
所以,虞姐猜測,熊達律師這次提到的新證據,很有可能證明老榮枝和法子英根本沒有殺人、串謀的可能。 很多人認為老榮枝也是殺人犯,因為老榮枝勾引了受害者,最終導致他們被法律繩之死,所以他們認為老榮枝也是殺人犯**,從情感上講,這種推理和思考並沒有錯。
然而,在法律面前,重要的是證據,不是每個人的情感邏輯推理,也不是道德上的譴責,無論你是否想確定任何人的犯罪事實,都必須拿出確鑿而充分的證據。
本著被告人死亡也必須死刑的明確態度,我們真誠地希望控辯雙方都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在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之前,任何事情都可以實際發生,最高法院拒絕發回重審的例子也不無。
既然這個案子在證據方面有很特殊的一面,既然被告的**律師已經能夠反覆拿出新的證據,從這個意義上說,法院之前的判決還有討論的餘地,如果真的是鐵案,怎麼可能時不時地冒出新的證據, 如杭州孳妻殺人案、孫曉國案等,在死刑複核階段,根本沒有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熊律師還透露,他今後不會對**上的老榮枝案發表任何評論和評論,因為他是受老榮枝家人的委託,從老榮枝的名譽律師轉為老榮枝的辯護律師。 根據相關規定,他不能再公開評論此案。
其實熊律師身份的改變並不意外,因為在老榮枝的**律師團隊中,吳丹紅律師作為辯護律師,也是比較高的,熊達律師雖然是老榮枝的名譽律師,但他的**學位甚至比吳律師還要高,而且是老榮枝之前的另一位刑事辯護律師, 劉長松律師很少發言。
事實上,無論老榮枝的辯護律師如何更換,決定老榮枝生死的主動權仍然掌握在最高人民法院手中,如果辯護律師能拿出新的證據,也能給老榮枝的生活帶來希望。
于姐也表達了令人信服的觀點,她希望老榮枝死而活,但很多網友認為,如果老榮枝活了下來,就不能讓七人被冤枉的人瞎了眼,或者那句話,情感上的東西不能作為**性取向的選擇,法律注重證據, 如果證據認定老榮枝,那麼她就活不下去了,如果證據不足以認定老榮枝必須死,那麼對她的處決就是冤假的、冤假的、冤假的。
畢竟,在刑事案件中,還有無罪存疑的原則,就是決定乙個人是否被處決,最高人民法院也以“少殺慎殺”的態度認真核實每乙個死刑案件。 畢竟死後沒有復活,所以死刑的複核要求必須極其嚴格。
老榮智該不該被處決,我們不用談,更何況本案的時間太長了,實在是沒有什麼有效的客觀證據。
如果熊律師這次透露的新證據不是煙幕彈,那麼老榮枝案確實有可能被推翻,最高法院發回重審的可能也不是不可能。
不是說最高法院發回重審,老榮枝肯定是免於死刑的,發回重審的原因有很多,如果只是程式上的瑕疵,那麼老榮枝很有可能就死了,如果證據有問題,那麼老榮枝還是有生存的。
外界質疑過辯護律師,老榮志的家人,也有人質疑過江西省人民法院和南昌**,但大家都相信最高法院的裁判,他們代表了最權威的觀點,相信大家還是會相信最高法院的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