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田是乙個自信的女孩,她不甘落後,善於追求自己的夢想。 老田先生和太太看到女兒的自上風很是欣慰,他們是普通的工薪族,沒有多少錢供女兒出國留學,但他們還是積極聯絡學校,為她支付費用。 然而,織田對學校排名很挑剔,拒絕去父母聯絡的學校。
隨著時間的流逝,2024年已經到來,父女之間的矛盾因為留學和就業問題而加深。 爭吵,衝突,甚至到了無法操縱的地步。 織田不顧父母的勸說,堅持搬出去,獨自租房。 她借錢維持生計,而老田則負責幫她解決各種糾紛。
這幾年,老田默默地肩負著巨大的重擔。 他算了一下賬,發現女兒還沒有出國留學,他為她還了各種貸款和費用,共計50多萬元。
老田感到無能為力,他和妻子只是普通的工薪族,怎麼會有那麼多錢給女兒花?為了減輕女兒的負擔,他試著和小天溝通,希望女兒先找個工作,攢點錢再考慮出國留學。
然而,尾田的回答卻讓老田難以置信。 她甚至提出以父母的名義賣掉房子,讓父母給她三分之一的房款。
這套房子是老田父母搬家後買的,當時小田剛滿16歲,父母以小田和老田的名義登記了這套房子。 然而,這所房子一直由老田的母親居住。 如果織田賣掉房子,他的母親去**住怎麼辦?
為了避免蕭天的過激行為,老田夫婦與她簽訂了協議,約定老田母親去世後,將**房子,並按比例給小天相應的房款。
就這樣,房子得以儲存下來。 但出國留學是織田多年的夢想,她一次又一次地找到父母,希望他們能找到幫助她的方法。 然而,對於老田夫婦來說,女兒的要求就像乙個無底洞,儘管他們嘗試了各種方法,但仍然無法滿足她。
接下來,小田在法庭上起訴他的父母,要求判決這所房子屬於老田和他的妻子,他們共同向她支付房子價值折扣的三分之一。
可是,老田家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來滿足女兒,而這房子是他們三個人共同擁有的,共同的基礎是指夫妻關係和家庭成員的關係。 自從他們三人拿到房子的產權後,家庭關係沒有改變,共同體的根基也沒有喪失。 因此,他們不同意分割財產。
葛阿姨的觀點:小甜是父母的獨生女,她表現出積極進取的心態,有出國留學的夢想,這對乙個家庭來說非常可貴。 父母應該支援和幫助他們的孩子實現她的夢想,並盡最大努力滿足她的需求。 他們通過聯絡織田的學校並支付費用來表達對孩子的關心和支援。 而且,小甜對**房子的建議也是為了幫助他們實現留學夢想,他們應該考慮女兒的想法,想辦法實現她的目標。
何叔觀點:家長為了女兒的留學夢想付出了很多,包括聯絡學校、支付費用,這已經超出了他們的能力範圍。 在女兒不喜歡學校排名差、拒絕上學後,家長應該提醒她面對現實,考慮就業和存錢出國留學的選擇。 女兒求房太自私,不考慮別人的利益,老人會失去自己的家。 家庭關係沒有改變,所以他們不同意分割財產,這是乙個合理的選擇。 女兒應該多了解父母的情況,考慮家庭的整體利益。
法律意見書: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協議是當事人之間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思表示。 老田與小田簽訂的協議對雙方有效,均有約束力。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八條,共有權是以夫妻、家庭成員等共有人與共有人之間的關係為基礎。 本案中,老田夫婦與小田先生夫婦的共同所有權關係並未喪失,不存在依法解除共同所有權關係的依據,因此,他們不同意分割財產。
3.如果小田堅持分割財產,法院將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但是,考慮到老田夫婦的經濟狀況,法院可能會提供一些其他解決方案,例如賠償或分期付款。
4.建議雙方協商解決,盡量達成既能滿足小甜需求,又不會給老田夫婦造成過重經濟負擔的折衷方案。 畢竟,家庭和睦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