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沒有。
因為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會有市場。 只要把考試作為公升學的途徑,把成績作為公升學的標準,那麼課外輔導就不能被禁止。
課外輔導的定義是什麼?是在“課堂”之外還是在“學校習時間”之外?還是別的什麼?舉幾個例子,晚上習的時候去辦公室問問題,老師告訴你,算不算課外輔導?晚上你習後,打**問老師乙個問題,老師告訴你,算不算課外輔導?週末做作業不行,所以問問考上大學的表哥和表哥,算不算課外輔導?你自己買了一本參考書,你看不懂,在網上搜尋乙個**看說明,是不是算**記錄了給你做課外輔導的人?
我聽過的最離譜的報道是,一位老師在家輔導她的孩子。 原因是:為什麼老師可以在課後給這個孩子講課?這不公平。
學校老師的目標是“在45分鐘內要求成績”。 但能不能說學生在這45分鐘內沒有成績,課後多學了一點?你能向別人徵求意見嗎?想要提高自己是一種罪過嗎?
至少我認為提高自己不應該被認為是乙個錯誤。 至於有些人認為,“如果你去參加課後輔導班,對那些不能參加輔導班的學生是不公平的。 “拜託,以後找不到工作吃不下飯的時候,能指望那些'當年沒上補習班的同學'來支援你嗎?不,我不能。 說到公平,國內有捲嗎?比分線是否統一?在這種情況下,公平或不公平的無非無非是乙個又傻又壞又懶惰的人,想把大家都拖進水裡躺下,想法大概就是“學不好,所以你也學不好”,比爛還糟糕。
所謂“雙減”,並不是說政策有什麼問題,但我想,為了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我們可以期待很快能考上高中,但絕對不能指望乙個8-4等於3還能等於3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