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光線多麼微弱,它也能在黑暗中照亮你腳下的路;溪流再小,最終都會流入大海;乙個人再平凡,也有他的光彩;每乙個被你忽略的普通人,都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閃耀著光芒。
題詞。
當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都堅信,我們一定能夠在生活中有所成就,我們會有乙個閃亮的日子。
例如,當我們年輕的時候,大人問我們長大後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那時,我們會是無辜的,會回答說,我們將是科學家、作家、教師或其他我們在那個時代引以為豪的職業。
但長大後,你會發現,你真的很平凡。
其實,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
這有什麼關係?
就像蠟燭的火焰在黑暗中可以照亮一樣,無論多麼普通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發光之地。
只不過,大多數時候,我們只看到亮點,而忽略了每個人身上細微的亮點。
而那些高光點,才是最真實、最溫暖的。
前幾天晚上,孩子突然來學校,說感冒了,身體不舒服,第二天讓我給他帶藥去學校。
我當時在山上,我打聽了一下,他發燒了。 如果只是感冒,過夜也沒關係,但是我有點發燒,放不下。
只是當時叫計程車不好,又不想接他們幾個,就給同學打了個電話。 我的同學當時也很不方便,但他立即為我聯絡了車,並說他很快就會來。
為你著急的人,他的身體閃閃發光,在黑夜中閃耀著光芒。
後來,我趕到學校,帶孩子去看醫生,卻發了低燒,開了藥,送他回學校。
很多人覺得自己現在的人際關係太麻煩了,不想給別人添麻煩,也不想被麻煩。 歸根結底,你只是不想幫助別人。
但是,當乙個人活著時,你怎麼能從不尋求幫助呢?
如果你不想給別人光明,那麼你的世界將永遠是黑暗的。
在早期,人類是群體生活的。 為什麼要成群結隊地生活,難道不是因為生活環境太差了,不在一起就要滅亡了。
人類發展了數十萬年,社會越來越進步,越來越文明,但也越來越冷漠。
我永遠相信,給人送玫瑰,會在你手中留下芬芳。
我會盡我所能幫助他人。 比如前幾天,聽說親戚家的孩子找工作不好,正好朋友的公司在招聘,我問了一下招聘條件,卻問親戚要不要去那裡試試。
其實,這只是一句話的問題。
多一句話或許能應驗別人,就不麻煩了。
同理,很多時候,我自己遇到麻煩的時候,別人也會知道,會因為對方多說的話,為我解決問題。
人與人之間,實際上就是這樣。
互相幫助,互相溫暖。
很少有人真正容光煥發,但每個人的身上都會有一盞暖光。 你要有一雙能找到光的眼睛,你不想讓別人給你溫暖,你以為應該這樣。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給予的,誰也談不上“應該”這個詞。
我不能成為乙個容光煥發的人,但我希望我身體裡微弱的光芒能給別人帶來一點溫暖,這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