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要以為逃避它,你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今天大家都在關注。
去看看評委們是怎麼想出乙個把戲的。
讓被執行人履行其法律義務!
為維護勝訴方合法權益,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近日,大華法院執行局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百日執行”專項行動。
負責人進行行動前部署。
我們走吧!“凌晨五點,天還沒亮,大華院執行局的幹警們就已經集合在院子裡,在分管領導的命令下,將幹警分成多組,明確了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先後到周邊鄉鎮,積極尋找被執行人、可以執行財產的線索。
態度腐朽,不滿足
聽說拘留所忙著找錢
被執行人魏某與某銀行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由大華法院主持調解,被執行人魏某於2024年9月30日前向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合計7.68萬元。因被執行人魏某未按時履行,被執行人多次催收無果後,向大華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面對執行法官發出的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魏某選擇視而不見,仍未支付欠款和利息。
執行法官應當對被執行人進行思想工作。
判定債務人
法官,我真的一毛錢都沒有,我不相信你們自己檢查。 ”
行動當天,執法民警到被執行人魏某家中傳喚。 在法庭的調解室裡,執行法官反覆做魏某的思想工作,向他說明其利益和法律後果,但魏某仍向執行法官發洩怨恨,堅稱自己無力償還。
執行法官見狀,準備依法將他拘留,聽說被拘留的魏某終於慌了,連忙說自己可以找錢,但希望他能分期償還貸款。 最終,經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魏某當場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了1.費用7萬元,並與申請人簽訂和解協議執行,剩餘金額也達成了一致的還款意向。
拒絕履行
在將他送往拘留所時沒有進行談判
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宣讀拘留決定。
執行法官
被執行人梁某現向大家宣讀《拘留決定書》!”
2024年8月31日,大華法院對申請人魏某航、戴某、魏某的遺囑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梁某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作出判決,約定梁某應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魏某、戴某、魏某47.27萬元,但梁某未履行賠償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絡被執行人梁某,但梁某以各種藉口拒不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妨礙了執行工作的正常進行。
早上6點,執法民警直接到被執行人梁某的家中,未醒來,依法將梁某傳喚到大華法院,但梁某仍以“沒錢,還不起”為由拒絕配合執行, 而為維護司法權威,大華法院依法決定對梁某進行拘留15日。
即時執行
執行結果
共派出35名警察和6輛警車參加“百日行刑”專項行動,並被拘留傳喚20人以上拘留2人。該案於同日執行15片執行結算12片,到位的金額228萬元,效果顯著。
執法人員將把遺囑執行人拘留在看守所。
2024年以來,大華法院執行局共受理執行案件1698 件打結1479 件,到位的金額4223.39萬元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高度評價,實現了法律效力與社會效力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大華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行質量和效率,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正義感和滿意度。
*:大華法院、河池中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