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查處建築工程殘渣生產、運輸、消費中的各類違法行為,近日,彭浦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圍繞生產三個環節,對位於廣中西路的某建築專案開展了建築垃圾專項檢查。 運輸處置,不斷深化建築垃圾處置全鏈條管理和閉環監管的精細化。
對此,執法人員走進施工現場,通過約談渣土運輸負責人、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發布通知等方式,引導運輸單位強化責任意識,避免“帶泥上路”。
同時,嚴格要求施工現場規範管理,對施工現場監控裝置、出入口硬化、沖洗裝置等相關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查處施工單位未按規定申報建築垃圾產生量和處置計畫, 委託未取得建築垃圾和工程秸稈運輸許可證的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排放的建築工程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不進行分類,從源頭上治理,從源頭上治理各類違法行為。
執法隊員對施工現場周邊主要路段開展定點巡查,重點查處無證運輸渣土車、密封不良、潑漏、車身不潔、運輸揚塵汙染等違法行為,嚴格做到“每輛車都要把關”。
重點查處建築垃圾和工程殘渣運輸許可證攜帶建築垃圾,運輸單位運輸建築垃圾未取得處置證書,運輸車輛未採取密閉或覆蓋措施,車輛不潔、漏水、溢位或飛揚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加強與交警部門的溝通協調,共享資訊、資源和執法經驗,形成合力,更高效應對渣土車違章問題,加強現場執法。
執法隊員通過查閱公安部門監控錄影,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區域的蹲守,加強夜間偷竊建築垃圾的監管加大對轄區內各單位裝修場地的宣傳教育和對垃圾下落的檢查,減少偷竊建築垃圾的發生;同時,我們將繼續加強與其他職能部門的聯合物流聯動,形成精細化閉環管理,確保建築垃圾從源頭上產生,到尾依法依規處置。
下乙個
彭浦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將繼續嚴查管施工現場,嚴懲違規行為,形成高壓局面,做好建築垃圾運輸“全鏈條”管理,實現“源頭管控、常態化治理”。
普及法律的技巧
《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並按照市容環衛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處置,防止環境汙染。
《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由個人或者未經批准的單位從事建築垃圾運輸。
《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建設單位未及時清除工程建設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汙染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城鎮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建設單位對移交個人或者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建築垃圾運輸處置的,由市人民**市容環境衛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上海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運輸水泥、沙子、垃圾等的車船,應當採取密封、包紮、覆蓋等措施,防止滲漏、溢位。 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盧安義.
資訊**:彭浦鎮編輯基地。
編輯:葉萍。
通訊員:宋媛媛.
*註明來自上海靜安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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