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繼續上一篇文章,讓我們繼續償付能力。 「C-ROSS II」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是什麼意思?未能達到償付能力充足率是否會影響保險公司的索賠?
在“C-ROSS”制度下,監管機構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有三項要求: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綜合風險等級在B級以上。 如果同時滿足上述三個要求,則為償付能力公司;如果它不符合上述任何要求,則為償付能力公司。 從字面上看,償付能力充足率是保險公司支付保單的能力,在“償付能力生成”的標準下,基本可以這樣理解。 然而,在“C-ROSS”標準下,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經超出了這個範圍,更多的是衡量保險公司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應對正常業務運營之外的各種極端事件的風險。 “C-ROSS II”下的償付能力充足率。那是什麼意思?我們以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例。
綜合償付能力衡量保險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化解未來極端風險事件的能力。
實際資本=授權資產-授權負債,可以理解為保險公司的自有資產。 最低資本主要是用於應對經營業務之外不可控風險的資金,包括保險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
其中,保險風險與保險公司主營業務中的風險不同,它主要是指極端事故的風險,如死亡災難的風險,如流行病、海嘯、極端天氣等,導致死亡發生率在短時間內急劇上公升,使保險公司遭受意外損失。
市場風險主要是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權風險、房地產風險、境外資產風險、匯率風險和集中風險,通常很難在整個行業甚至整個金融市場中化解。 信用風險主要是交易對手違約,無法按約定贖回的風險。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償付能力充足率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自身資產對未來極端事件風險的覆蓋能力,如未來突發事件的影響,或大環境惡化的不利影響,保險公司是否有能力應對並有效化解。 如果償付能力不足,則意味著保險公司的自有資產不足以吸收和化解不確定風險帶來的損失,從長遠來看,持續穩定經營的能力有待提高。 對於投保人來說,普遍關注的是:償付能力不足會影響保單索賠嗎?償付能力不足會影響保單索償嗎?監管機構對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在100%以上才能達到標準。 當這個指標不達標時,會影響保單的理賠嗎?一點也不。 為確保有足夠的資金支付給客戶(或退保),保險公司會根據保單情況提取相應的責任準備金。 負債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在資產負債管理方面,保險公司會從長期策略出發,管理資產負債的久期匹配在投資管理方面,我們還將做好資產和負債的流動性匹配。 (責任準備金詳見老文章精算師告訴你,保險公司如何保證自己有足夠的錢及時支付?負債準備金只是負債的一部分,從公司整體財務來看,只要資產足以覆蓋負債,那麼保險公司就有足夠的錢來覆蓋所有的保單。
從償付能力充足率來看,實際資本=確認資產-已確認負債。 假設一家公司的資產與其負債完全相等,它也保證得到全額支付。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實際資本 = 授權資產 - 已確認負債 = 0。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 最低資本=0。
因此,只有資產和負債的餘額才會影響保單的支付即使沒有達到償付能力,也不會影響保單的全額支付。
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參考值在傳統人壽保險在產品條款中,客戶的所有利益都寫在合同中,如重大疾病保險、終身壽險、增產終身壽險等,客戶的利益絲毫不受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影響即使償付能力不足,也不會影響理賠,也不會影響客戶的利益。但是,在新型壽險的產品形態中,如分紅型保險,客戶的利益一部分是確定的,有些是不確定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和投資收益水平。 這部分利益的程度將受到償付能力的影響。 償付能力充足的公司,在遇到保險風險和市場風險時,化解風險的能力更強,公司在投資策略上有較大的自由度,使市場整體投資良好時,能夠享受市場的紅利,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從而保證分紅保險的紅利兌現率,為客戶帶來更多收益。 有償付能力的公司將受到監管干預和控制,公司經營的波動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基金的長期投資計畫。 如果股權投資比例有限,在行情好的時候,也會錯失投資機會,從而降低整體投資收益,從而影響政策的整體收益。 最後,在選擇中新的人壽保險產品(如分紅保險、投資相連保險、可變年金等)。,還是需要關注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從長遠來看償付能力充足的公司可以通過新的人壽保險產品為客戶帶來更穩定、更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