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日,公安局接到投訴信:“公安局的叔叔們,我寫這封信,是為了讓我學校裡發生的所有事故都能讓我的乾媽和幹爸爸平反我的冤屈
回顧。 2024年,一則**性愛新聞《唐蘭蘭案》衝上了熱搜,被很多網友關注,在文章中得知,這個案子是十年前的,也就是2024年的老案子,08年也被很多各界人士廣泛關注,堪稱轟動十分轟動。
文章提到,她14歲的女孩唐蘭蘭(主角)報案稱,她遭到了全家人的襲擊**。
6歲時,他被許多親戚侵犯,包括他的父親和祖父。
10年後出獄後,受害者的母親說:“這是司法不公,我父親被毆打致死。有人慫恿孩子製造了這個案子。 ”
唐蘭蘭的投訴筆記之一。
想必,為了推翻案子,我想用**給朝廷和檢察院施加壓力,把正義還給自己。 (監禁10年)。
於是和**一起發了一篇文章,尋找張蘭蘭。
那麼,為什麼這個案子在這麼多年後又被拉回了大眾的視線呢?
本來,十年前的2024年10月7日,這起案件已經引起了極大的關注,乙個名叫張蘭蘭的小女孩在乾媽和乾爹的陪同下,向龍鎮公安局報案。
自稱被村里幾十個人**了六年,中間包括他的親生父親!規模如此之大,一時難以置信。
當時公安局也非常重視此案,為了確認唐蘭蘭所說的話屬實,進行了**檢查,結果證明確實存在性行為和宮頸糜爛。
根據提供的線索,當地**已抓獲15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父親唐繼海、母親萬秀玲、祖父唐瑞靜。
十人承認了罪行。
感覺是**或懷疑。
報案當天,公安局講述了長達7個小時的審訊,描述了她從6歲到14歲被襲擊的先後順序、時間和地點、對犯罪的生理反應、房間的布局、動作對話的語氣等。
這就是頗為聳人聽聞的“唐蘭蘭案”。
出獄後接受**的採訪。
唐蘭蘭的背景介紹。
她2024年出生於黑龍江,父親唐繼海和母親萬秀玲因為外出打工,把孩子留在奶奶家,直到六歲才被父母接走。
據她回憶,正是在這個時候,她的父親侵犯了她,也就是在她六歲的時候。
2024年10月1日,父親唐繼海和母親萬秀玲收到女兒唐蘭蘭的**,據母親回憶:“她說自己懷孕了,還說是孩子的父親。 我說你是目標嗎?不要胡說八道。 我很驚訝我把這件事告訴了我的愛人,我的愛人說她應該乾脆停止學習,因為她不擅長學習,我說我明天再談,所以我的孩子結束通話了我的電話。 ”
萬秀玲不服。
蘭蘭聲稱在家中被大約五個人侵犯了四次,同時開啟錄影帶模仿,參與者都是她的親戚。
父親唐繼海和母親萬秀玲說:有些學校沒有英語,所以轉了很多次。
唐蘭蘭一路上有六次轉學記錄,最後一次是去離家60多公里的地方上學。
因為學校沒有寄宿,父親唐繼海和母親萬秀玲把唐蘭蘭安排在學校旁邊的乙個寄宿家庭。
這個家庭的父母對孩子很好,像唐蘭蘭這樣的孩子有十幾個離家太遠,不能住在這所房子裡。
萬秀玲說:“每隔一兩個月,我就會去看孩子,帶她去買食物和日用品。 ”
雖然說是民宿,但實際上是乙個小型集體宿舍。
據室友回憶:乾媽對她很好,比我們所有人都好。
教母:王鳳超,教父:李忠雲)因為她對唐蘭蘭很好,所以她認王鳳超和李忠雲是她的乾媽和乾爹。
有一天,乾媽看到唐蘭蘭瀾打了一頓後哭了。
母親萬秀玲和唐蘭蘭。
問她怎麼了;唐蘭蘭直接向教父和乾媽坦白了自己被侵犯這麼多年的事實,說她從6歲開始,就受制於親生父親、爺爺、叔叔、叔叔、老師、村長等村里一些異性長輩,7年之久, 她繼續遭受不幸,不敢反抗。
他還說他必須救我。
這件事讓王鳳超和李忠愣住了,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原來孩子一直放假也不願意回家的原因就在這裡。
乾媽看著哭泣的唐蘭蘭,一開始還是不相信,直到乾媽發現這麼小的孩子得了**病,才讓她警覺起來。
唐蘭蘭一直沒有回家,母親又接到了藍蘭這樣的電話,兩天後,她跟著唐玉瑩阿姨到李中雲(寄宿)家接孩子回來。
但這次他們沒有接孩子,只見到了唐蘭蘭。
這也是母親萬秀玲最後一次見到唐蘭蘭,唐蘭蘭的乾爹和乾媽起訴了村里所有人,包括她的43個親友。 隨後,萬秀玲被傳喚,以脅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涉案人員的具體名單也已在網際網絡上流傳((可線上查閱)
2024年7月27日,原審法院認定申訴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可信、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 投訴人分別在宿舍內對待未成年女孩**、強迫**、嫖娼,情節惡劣,後果嚴重。
有很多疑問。 事情到此結束;沒想到,他的母親萬秀玲在2024年出獄後提起了上訴。
唐繼海在獄中也說:我還沒弄清楚為什麼會這樣。
萬秀玲:如果我真的傷了我女兒,我就不能射殺她了。
其他已經出獄或者尚未出獄的被告人;也叫:我不明白唐蘭蘭為什麼要這樣做?
此案引發爭議。
乙個六公尺長的表殼卷軸)。
後來,在央視記者的幫助下,我來聯絡她;進行了獨家採訪。
記者:“你小時候多次說過你爸爸**你,這種事情真的發生過嗎?”
唐蘭蘭:“是真的。 ”
記者:“因為你舉報他們犯罪,有11人被判入獄,你覺得這11個人是被冤枉了嗎?”
唐蘭蘭:“沒有。 ”
記者:“沒有嗎?”
唐蘭蘭:“不行,我敢為自己的話承擔法律責任。 ”
她聲稱自己是受害者,但不斷受到質疑,好像她是受害者一樣。 聲稱從未見過他們,你無法想象這對我有多大的傷害。
唐蘭蘭的表弟。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
唐蘭蘭曾經給表妹做過一段**錄音,(確認)可以檢查真偽。
唐蘭蘭:三年,我現在上初中了,你給我3000。
劉桂英(表哥):我為什麼要付給你3000?
唐蘭蘭:你要這麼說,我沒什麼好說的。
劉桂英:我問過你叔叔,可是根本就沒有這回事。
唐蘭蘭:他給我打了個禍,我跟你說也沒用。
*也嗅到了流量密碼。 線上炒作。
大批網友蜂擁而至,有人認為乙個14歲的孩子不需要說這麼恐慌,也有人說這麼多人侵犯了乙個人,或者乙個村莊,這太不可思議了。
更多的人說,這樣的事情在當代社會發生,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後來有記者報道,唐蘭蘭已經更改了個人資訊,戶口已經搬走了。
2024年2月,黑龍江省高院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了唐蘭蘭的案件,案件內容屬實。
在接受央視**專訪時,唐蘭蘭表示,自己已經過上了正常的生活,也希望不擇手段的**放過自己。
隨著這個案例的出現,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更加關注幼兒的童年健康和成長,以及環境對他們身心健康的影響。
刑法中保護母親、兒童和兒童的法律已經很嚴厲,但學生的心理健康卻無法得到保障。
近年來,學校也越來越重視性教育,從過去拿書給孩子自己讀。 到目前為止,小學有專門的課程,老師們以各種方式給予指導。
所謂賣淫未成年少女罪,是指花所謂的“賣淫錢”與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
2024年,《刑法典》中規定了這一罪行。
但是,在2024年的《刑法修正案》中,由於該罪的刑罰比**罪輕,不利於未成年人的保護,因此刪除了這一罪名。
當時,這件事發生在2024年,當時的刑法中還有這個罪名,因為當時她的母親萬秀玲也有犯罪,那就是唐蘭蘭指控很多人向萬秀玲嫖娼,然後對她進行侵權,這也符合當時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目前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無論是否願意釋放,都將被判處**罪。
*犯罪與脅迫**犯罪的區別:客觀上,它們都是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性關係或威脅女性。
含義是主觀的和故意的,但內容不同。 所以有區別。
未滿14周歲的女孩是未成年人,將根據處罰的輕重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則判處死刑。
到目前為止,此案尚未上訴成功,父親唐繼海和母親萬秀玲至今仍在上訴。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