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讀者是這樣寫的:
我23歲,丈夫38歲,我們在朋友組織的一次晚宴上相識,然後我丈夫開始單向聯絡我。 那時候,我知道他屬於乙個有家室的男人,但我丈夫很帥,關鍵是他賺錢的能力很強,所以我沒有拒絕我丈夫的提議。 在我和老公作為情人開始戀愛之初,我內心是真誠的:以自己的外表,我要求老公給我買房子。 事實上,我的這個願望在我和我丈夫約會了大約半年的時候實現了。
或者人的內心有時會表現出貪婪,或者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會沉澱真情。 以至於我有了乙個更大膽的想法:把我丈夫的妻子從我丈夫的身邊擠出來,從此我成為了我丈夫的合法妻子。 考慮到這一點,我能夠停止與丈夫的關係並懷孕了。 本案中,老公出價50萬元,要求我處置孩子,但我堅持要生下孩子。 面對這樣的情況,丈夫只能選擇和前妻離婚。
丈夫與前妻離婚時,將自己名下的所有資產全部轉移到前妻名下。 這意味著,丈夫與前妻離婚後,雖然自己仍然掌管著自己的公司,但從法律角度來看,他只是為前妻工作的資深白領。
我和老公3個月大的時候,我強迫我和老公領結婚證。 但我能清楚地感覺到,老公對我不再像做他的情人時那樣熱情,更過分的是:老公經常在前妻家過夜,藉口是想念他和前妻的孩子。
老公其實對孩子還挺好的,但是他對我有點排斥,甚至有時候我主動跟他交流的時候,他也會不耐煩,而老公現在在為前妻打工,所以我在這段婚姻生活中已經沒有幸福感了,極度沒有安全感。 因此,我經常反思一件事:強迫丈夫嫁給我生孩子,是乙個錯誤的決定嗎? 我想問,面對這樣的婚姻,我該怎麼辦?
木子麗感情**:
網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乙個麻瓜不甜,卻能解渴。 當你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時,你可能會覺得有些道理,但經不起時間的推敲,畢竟在一段感情中,如果不能形成感情的情境,婚姻生活就很難朝著幸福的方向發展。 生活中還有乙個現象:母親比孩子貴。 在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形式下,很多人在捲入婚外情並讓愛人懷孕後,基本上都會選擇與情人和合法情人離婚。 不是他願意離開原來的婚姻生活,而是愛人不願意處置孩子,這讓出軌者難以騎虎,這意味著情人以孩子為籌碼,導致出軌男人離婚,有迫害的成分。
為什麼有些男人和女人相處時,他們以戀人的身份相處融洽,但一旦為了情人離婚,關係就變得更糟了? 1)情人和情人之間還是有本質區別的,在選擇情人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會走極端的外表或金錢,在這樣的關係中,財富和膚色的交換,每取所需成分都更強;在管理婚姻的過程中,人們會考慮很多因素; 2)就算是出軌者,他也不會完全檢視自己的私生活,反而會覺得願意做他情人的人私生活混亂;3)雖然他出軌了,但他沒有離婚的想法,如果不是因為第三者懷孕了,他就不會考慮擺脫圍困,所以離婚後,他會把離婚的結果歸咎於第三者。
人們有時把愛情想象得太單純,認為只要外表對對方有吸引力,就可以在和對方組建家庭後,讓婚姻生活幸福。 其實,夫妻之間的年齡差,雙方能否在生活習層面得到很好的磨合,能否與另一半家庭的其他成員相處融洽,夫妻之間是否有相互貢獻的意識,做家務或賺錢的能力能否得到另一半的認可,都是在這個過程中不可忽視的指標管理婚姻。為此,我們會看到以下現象:1)有些人在建立關係一段時間後,不得不面對分手的結果;2)結婚多年後,獲得了離婚的結果。
現在有很多女人是這樣生活的:1)花男人的錢時,會向男人強調你是家庭的頂梁柱;2)當男人要求你做家務時,你特別排斥,然後你和男人理論上男女平等。我想說的是,在賺錢和做家務方面,很少有男人能做到這一切。 這意味著,在維持一段關係時,丈夫和妻子應該達到有錢出錢而沒有錢出錢的境地,而不是形成一種被男人支援的似曾相識的感覺。 我們需要明白的是:也許你的另一半確實有力量支援你,但如果你以被對方支援的姿態生活,對方會覺得心理不平衡。 在這種情況下,對方內心的真相:反正都是支援,為什麼不找乙個更年輕更漂亮的呢?
你老公之所以當初主動挑釁你,是因為他很有錢,覺得你年輕漂亮。 在和你做情人約會的過程中,他其實對你還是挺大方的:交往半年後,他給了你一套房子。 他當時對你的了解:愛錢,不多。 然而,隨著你們關係的加深,你有乙個更貪婪的想法:晚輩在上面。 這意味著當你懷孕並且不願意處理孩子時,你的丈夫已經開始厭倦你了。 但面對無辜的生活,他不得不做出與前妻離婚,和你一起生活的決定。 顯然,這不是你丈夫所希望的。 面對受迫害的感情,老公自然不會在你面前表現出熱情。
關於你和丈夫的婚姻方向,我的建議是:離婚。 我給出的理由:1)當你的丈夫與前妻離婚時,他將名下的財產全部轉移到了前妻的名下,這意味著他無意真誠地與你生活在一起;2)在你和老公的孩子3個月大的時候,面對你的迫害,老公不情願地和你拿到了結婚證(你不覺得沒有婚禮,對於乙個女人來說,是一件比較遺憾的事情嗎);3)你老公經常在前妻家過夜,這也反映了一件事,在你老公的認知裡,他只有來找前妻,才能真正回家。現在最明智的做法是主動提出離婚,拿到一些錢,否則,等到你老公主動提出離婚的時候,你可能連錢都拿不到。
編者按:很多時候,我們把重點放在自己的委屈上,但當我們做了傷害別人的事情,換取今天的委屈時,我們是否應該清楚地認識到,我們現在所有的委屈都是罪有應得的? 正因為如此,作為乙個處於第三者上層的人,當你被冤枉時,你應該有這樣的同理心:當你曾經把對方從他的合法情人身邊搶走時,你有沒有考慮過他愛人和孩子的感受?
雖然在獲得愛情的過程中需要一些技巧,但契合其中的愛往往是你愛和我心甘情願的產物。 如果你玩一些讓對方厭惡的伎倆,強行和你在一起,那麼對方在經營婚姻的過程中就很容易叛逆。 難道你不覺得留住對方的人得不到對方的心,也是可悲的局面嗎?
婚姻**來自網路,**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