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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督”這個詞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 如今,隨著生態、格局、傳播方式的深刻變化,監督在推動實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越來越突出。
但是筆者發現,在實際工作中,無論是黨員幹部、老百姓還是平台本身,對監督還存在一些困惑和誤區,我們梳理了以下六個誤區。 有的是借鑑前輩的研究成果,有的是家人的話,歡迎給我們留言**。
來源:視覺中國
誤區一:監督與正面宣傳是對立的
有一種觀點認為,監督和新聞工作中“團結、穩定、鼓勵、積極宣傳”的基本原則是相反的,正面宣傳越多越好,所以希望監督越少越好,最好不要有。 至於**監督與正面宣傳的關係,其實早就定論好了。 2024年,黨總書記在黨的新聞工作座談會上明確提出“監督和正面宣傳統一”。 總書記還指出,“新聞要正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正視社會醜惡現象,攪渾促純潔,指出時代的罪惡,同時發表事實準確、分析客觀的批評性報道。 所謂正面宣傳,主要是針對宣傳效果,並不是要求天天只報好訊息不報壞訊息,對問題視而不見,後退。 只要監督是出於公共意圖,指出問題並推動解決方案,這種監督本質上就是正面宣傳。 反之,如果長期缺乏監督,小問題就會變成大問題,小矛盾就會積聚成大矛盾,一旦爆發,往往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 誤區2:監督是為了“攻擊”和“詆毀”。一些領導幹部習慣於將負面輿論的發生歸咎於監督,認為監督是“抹黑”和“添亂”,不利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因此,在遇到**督導時,與其先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如找宣傳網信部門打個招呼,想著用“封刪”的方式冷靜下來**;更重要的是,他們抵制對抗監督,對記者進行報復。 比如,有記者因為寫了一篇關於園區內餐廳收費高昂的督導報告,被園區管理部門從**群中除名有的督導欄記者回老家過年,一進村就被跟蹤監視,還不斷收到恐嚇簡訊。 雖然這樣的案例很少,但一些本身並不引起高度關注的事件,由於涉事場所採取了控制和封鎖的方式,引起了新的猜測和質疑,最終導致了輿論的加劇。 俗話說,事實是首要的,**是次要的。 引發負面輿論的根本原因不是監督,而是監督暴露的事情。 只有正視問題,解決問題,才能贏得人民群眾和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援反之,只想著滅火,缺乏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的決心和行動,可能會引發更大的二次輿論。 誤區三:只有新聞才能參與監管在資訊不發達的時代,新聞已經掌握了傳播資源,因此承擔了更多的代公眾監督功能,這早就讓很多人認為監督就是新聞的事情。 事實上,監督並不等同於監督。 特別是在資訊社會,“人人有話筒”,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成為監管的重要陣地,個人也可以參與監管,“微博反腐”和“網路實名舉報”是典型案例。 而大多數時候,新聞**、社交平台、網友意見都會相互影響,形成一股合力的監督。 比如2024年,在某地發生的一起咬狗事件中,最初監管的是當地電視台,廣大正義網友通過社交平台發聲理性發聲,以引起相關方的關注,解決問題。 誤區4:監督解決一切問題一方面,有的幹部群眾誤以為監督的作用是無限的,出現了一些矛盾,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你”;有的遭遇違法犯罪事件,非但沒有盡快尋求法律解決,反而希望通過監督“伸張正義”。 把一些本該由司法部門或當事人自己解決的問題留給**和網路。 監督不是靈丹妙藥,不應該也不能取代其他解決問題的渠道。 另一方面,一些**和平台本身對**監管的認識不明確、把握不當,濫用舉報權,“越位”的監管也出現了。 例如,在案件報案中,一些人過度參與司法審判過程,造成壓力,影響案件結果。 特別是一些網際網絡平台,由於匿名性、成本低廉,使所謂的監管更加隨意,“網路暴力”和“人肉搜尋”讓當事人苦不堪言。 誤區五:“找茬”“暴露缺點”是**監督在監督過程中,也存在“為了監督而監督”的不良現象。 有的注重“找茬”“暴露缺點”,故意放大缺點,忽視整體的積極形勢有的針對群眾有意見的問題,有的指責,但工作侷限於當前條件,暫時難以解決也沒有對監督進行跟蹤報告,揭露問題卻沒有跟蹤問題的解決過程,導致監督的作用不能有效發揮,也使監督失去了原有的意義。 更有甚者,他們通過所謂“監督”謀取不正當利益,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24年左右發生的21世紀新聞勒索案。 21日 Century.com 和《理財週刊》勾結公關公司,以負面報道威脅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迫使相關公司簽署廣告訂閱和服務協議。 此事曝光後,相關負責人和編輯人員受到法律嚴懲。 誤區6:搞**監管,就要迎合流量為了迎合一些人“恨官”“恨富”的極端心態,一些**監督員“排隊”監督,失去了客觀中立的立場。 寶馬撞到自行車,不分青紅皂白地罵寶馬;城管和小販發生了衝突,城管先被批了。 有的為了追求流量、吸引眼球,不進行深入採訪調查,利用網路片段或當事人的言論隨意報道,強行製造矛盾,以免天下亂象。 比如去年7月,一段“救孩子時玩手機****”的一段話在網上瘋傳,有的**也參與**並發表評論。 其後證實,**是用手機求醫。 這種監管逆轉的案例屢見不鮮,暴露出“流量先行”和平台的一些誤區。 在《知江新宇》發表的《領導幹部要歡迎監督》一文中,**同志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歡迎**監督,主動接受**監督,利用**監督糾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他還要求“**新聞部的同志要遵守新聞紀律,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鼓勵他們幫忙不惹事”。 要特別注意不要報道假新聞,不要炒作可能引發各種事件的所謂熱點新聞。 這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實用價值。 正確的理解促進實踐。 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來說,要有擔當、有頭腦,冷靜面對正常的批評,尊重適當的監督還要有智慧和勇氣,善於借助監督推動工作,充分調動積極因素,把監督作為解決問題的契機。 對於主流來說,監督是人民賦予的“上方之劍”,應被視為樹立權威、贏得民心的重要武器同時,要秉持公共精神,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客觀公正為原則,以促工作、解決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設性地開展監督,做到幫扶不亂。 至於我們這些“吃瓜群眾”,不妨“讓子彈飛一會兒”,不要急著排隊,也不要成為“網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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