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是乙個溫柔善良的女孩,有著一頭黑色的長髮和明亮的大眼睛。 她對小鵬的愛很深,為了他,她放棄了家鄉的一切,毅然決然地跟著他去了上海,開始同居。 小鵬還答應過她,只要她懷孕,兩人就結婚,他會好好照顧小敏。 這份承諾,對於小敏來說,是她一生的全部,也是她對未來的期盼。
然而,命運對他們開了乙個殘酷的玩笑,小敏真的懷孕了,她滿心歡喜地告訴了蕭鵬這個好訊息,小鵬也非常高興。 然而,當她去醫院檢查時,她發現自己患有“異位妊娠”,需要進行輸卵管切除術。 這個訊息對於蕭敏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她的心中充滿了痛苦和無奈。
出院後,小鵬盼望著小鵬的照顧和安慰,然而,她等待的卻是他的拋棄,蕭鵬不僅沒有照顧她,還提出了分手。 這個結果讓敏無法接受,她感到心碎和絕望。 她不明白為什麼對方會在她最需要他的支援和陪伴的時候離開她。
更讓蕭敏難過的是,肖敏的母親得知蕭敏的情況後,不僅沒有安慰她,反而多次通過**聲音對她進行言語侮辱和人身攻擊,並將蕭敏趕出了兩人共同居住的住所。 面對身心雙重打擊,小敏患上了嚴重的應激障礙,經常晚上睡不著覺。 她變得憔悴而蒼白,心中充滿了痛苦和無助。
經過一番思考,小敏決定將肖鵬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她38萬元的精神損失。 她不想繼續沉浸在痛苦中,她希望通過法律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她也希望給小鵬和母親乙個教訓。
開庭當天,小敏穿著一件淺藍色的襯衫,白皙的臉上微微泛著紅暈,看起來沉穩而堅定。 出庭律師代表蕭敏作了詳細的陳述,仔細描述了蕭敏遭受的精神折磨。 他指出,小鵬的背叛和母親的侮辱,對小鵬的心理健康構成了嚴重損害,他應該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蕭鵬站在被告席上,臉色有些蒼白,表情尷尬。 他的律師辯稱,肖鵬也受到了情緒上的衝擊,他的離開不是故意的,而是由於自己的無助和恐懼。 在他看來,賠償金額應該適中,不應該過分。
經過激烈的辯論和舉證後,法庭宣布休庭,等待判刑。 蕭敏的心中充滿了反諷和緊張,她希望這樣的判決能夠為她平反,建立起她的信心。
幾天後,法院終於宣判。 法官宣讀了判決書,並依據相應的法律規定,判令小鵬賠償小鵬精神損害賠償金38萬元,並強烈譴責小鵬及其母親在判決書中的行為。
法官在判決中援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該條明確規定了夫妻在婚姻中相互照顧和尊重的義務,並根據小敏精神受損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 責令小鵬賠償相關費用。
這一刻,小敏終於得到了法律的保護,她站了起來,微笑著為自己鼓掌。 這一判決不僅給了小敏精神上的安慰,也為廣大被背叛的人樹立了正義的榜樣。
範阿姨:小敏的官司有理有據。 蕭敏為了蕭鵬放棄了家鄉,與他開始了同居生活,並約定懷孕後結婚,但蕭鵬在需要他的照顧和安慰時背叛了蕭敏,並提出分手。 閔在身體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雙重打擊,並患有應激障礙,這是由於小鵬的背叛和母親的虐待造成的。 小敏需要賠償來彌補身心上的損失,所以她向肖鵬索要38萬元的賠償是合理的。
李奶奶觀點:小敏的訴訟請求不合理。 雖然小敏和小鵬已經承諾過,但並不具有明確的法律約束力,小鵬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小鵬的分手提議只是他個人的決定,他沒有義務繼續維持和小敏的關係。 雖然小敏遭受了身心上的打擊,但這並不能完全歸咎於蕭鵬,小敏應該為她過度依賴他人而導致的心理能力不足負責。 小敏要求小鵬支付38萬元賠償金是不合理的。
法律條款: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夫妻應當互相關心、相互尊重,共同辦理婚姻家庭事務,相互扶持事業,互相照顧家庭。
2.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濫用監護人、看護人職責的人受到人身傷害的,構成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