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男是乙個喜歡交朋友的人,樂觀開朗的性格讓身邊的人都喜歡和他交往。 生活中,他經常被邀請參加各種聚會和宴會,大家在喝酒的時候都喜歡邀請他,一起享受吃喝玩樂的快樂時光。 歐某知道喝酒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雖然他很喜歡交朋友,但是對於自己飲酒的限制,他還是很謹慎的。 為了避免酒後尷尬或失態,每當和朋友一起吃飯時,歐某都會自我克制,控制自己的飲酒量,以免酒後發脾氣。
歐和同事習下班後去另乙個同事家吃飯。 吃飯的時候,三人喝了一些小酒。 吃完飯後,歐某和同事聊天時,收到了朋友朱某發來的**。 朱說他要來找他。 朱某到達後,歐某和習決定和朱某一起離開同事家,三人去附近的一家餐館喝酒。 考慮到自己已經在同事家喝過酒,歐某選擇拒絕朱的邀請。 他對朱說:“我剛才的晚宴已經喝了很多酒了,所以今天先去,下次我就去董,好好陪你。 然而,朱不接受歐某的拒絕,他堅持要帶歐某和習去附近的一家餐館喝酒。
面對朱的堅持,歐和習勉強同意了。 他們去了附近的一家小餐館,坐下來點了三道菜和兩杯啤酒。 吃了酒上桌後,三人邊喝酒邊聊天。 歐和習也覺得兩瓶啤酒應該沒問題,沒有再拒絕。 然而,就在大家覺得一切都很愉快的時候,朱某拿出了一瓶藏在電單車後備箱裡的一磅酒。 於是,朱和歐一起喝了一瓶白酒,而習只喝了一瓶啤酒。
在喝飽了酒和食物後,朱騎著電單車回家,而歐和習則騎著各自的電動車返回。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朱某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掉進了路邊的溝裡,導致頭骨和右手嚴重受傷,僅**一項的費用就花費了12萬元。
事故發生後,朱某聽說桌上的人因飲酒造成事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於是要求一起喝酒的歐和習賠償醫療費用5萬元。 歐某得知這個要求後非常生氣,因為明明是朱某執意要拉著他和習喝酒,現在出事了,他要求他們賠償醫療費,實在是太過分了。
歐某覺得自己不應該承擔這筆費用,於是他和習一起拒絕了朱的索賠。 朱某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後,決定向法院起訴歐某和習,要求法院判令他們每人賠償5萬元的醫療費。
艾阿姨的觀點:
1.朱某受傷後需要支付醫療費用,這在現實中是常態。 雖然歐某事先表示自己喝多了,不想再喝酒了,但實際上,他最終還是接受了朱的邀請,繼續喝酒。 在這種情況下,歐某有一定的責任與朱某分擔醫療費用。
2.在社交活動中,所有參與者都有責任確保控制酒精和情緒的量。 雖然歐某表示願意不喝酒,但他最終還是答應了朱某的要求。 他應該為自己無法拒絕飲酒並導致事故承擔一些責任。
錢奶奶的觀點:
1.歐某已經表示不想再喝酒了,但朱某堅持要拉著歐某喝酒,喝多了。 朱某的行為顯然是在逼歐喝酒,他沒有考慮到歐某的意願和健康。 歐某不該為朱某的過錯買單。
2.按照常識,朱某應該對自己的飲酒和安全負責。 如果他知道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飲酒量,他就不應該騎電單車回家。 朱某在事故中的受傷與歐某飲酒無關,因此不應要求歐某賠償醫療費用。
法律意見書: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應當暫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還可以處拘役、罰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因飲酒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並賠償損失。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