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戀愛中最悲傷的事情是什麼嗎?
有人說,愛乙個絕望的人是固執和自我感動的。
就像茨威格的“乙個陌生女人的來信”。女主角也是一樣。
這個陌生的女人,幾乎瘋狂地愛上了乙個只有幾張臉的男人。 她把男人當成她的一切,男人對她一無所知。
第一次讀這本書,我就被這種單相思和毅力所感動。
但現在我回頭看,讀它,我只覺得我有一種親情。
愛情是你我之間的雙向奔赴,如果只有乙個人單方面付出,很難有愛的結果。
並希望得到健康、持久、穩定的愛情在愛別人之前,要知道如何更好地愛自己,珍惜自己。
就像作家畢淑敏說的:
等待別人愛你,比試圖愛自己要好。
故事一開始,女主人公只有十三歲,還是個孩子。
父親去世後,她和母親住在一起,母女倆住在乙個沒有門牌號的簡單房間裡。
有一天,當她放學回家時,她注意到街對面有個新鄰居搬了進來。
這位新鄰居就是作家R先生。
作家的出現猶如一束光,照亮了這個十三歲少女原本淒涼的內心世界。
雖然作家本人在搬家當天沒有出現,但他的一切:豪華的家具,用柔軟的皮革覆蓋的精裝書,平靜莊重但彬彬有禮的僕人,讓女孩感到震驚和驚訝。
她對這個新鄰居充滿了無數的好奇心,而好奇心是喜歡的開始。
她開始用想象勾勒出作家在腦海中的樣子,生活的重心不自覺地轉移到了作家身上。
她會躲在家門後,透過門上的窺視孔偷偷觀察作家的一舉一動。
她還從圖書館借閱作家讀過和讀過的書。 知道作家喜歡**,她還在家自學鋼琴。
為了在偶然相遇時給作家留下好印象,她的衣服總是被刷了又刷。
破舊的校服罩衫上布滿了補丁,每次跑上樓梯,每次跑上樓梯都會用書包蓋住裙子的縫合部分。
她知道作家生活中的每乙個習慣,每一件衣服,每一條領帶,包括每乙個來他家的朋友。
他甚至親吻了作家用手觸控的門把手,偷走了作家進門前扔掉的雪茄菸頭。 晚上,我經常跑到樓下,看看作家房間裡的燈是否還亮著。
筆者出門旅行時,看到僕人提著包下樓,整個心似乎都停止了跳動,覺得活著沒有意義了。
但自從我第一次在走廊上見到她以來,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作者幾乎從未用眼睛看過她。
作者不知道她所做的一切。
不僅如此,作者還時不時地帶著不同的女性朋友回家,每晚唱歌,根本看不到她的存在。
她的喜好、猶豫、掙扎、痛苦、委屈,都只是她自己的混亂。
張愛玲曾說:
當她看到他時,她變得非常低落,低落,低到塵土。然而,事實上,塵埃中的謙卑和喜歡並不能綻放出愛情的芬芳。但她的心歡喜,從塵土中綻放。
沒有無可救藥的熱情和毅力,注定是一無是處的竹簍。
畢竟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乙個人的努力不能決定兩個人的開始。
這種飛蛾對火焰的熾熱碾壓被一場突如其來的事故打斷了。
女孩的母親有了新的戀情,並準備與她的新丈夫一起離開維也納,搬到因斯布魯克。 這意味著女孩也要離開了。
聽到這個訊息後,女孩的第一反應是去找作家,見見他。 她鼓起勇氣按響了作家的門鈴,但作家不在家。
我終於等到凌晨兩三點才等到作家回來,卻看到作家身後跟著乙個女人,他們舉止親密,談笑風生。
就在這時,女孩聽到了自己心碎的聲音。
她沒有與作家告別,第二天就和母親一起離開了維也納。
在她離開維也納的兩年裡,她沒有一天不想念她的作家。
她買了一本作者寫的書,一遍又一遍地讀,直到她能背誦書中的每一行。 她留意任何關於維也納會議和戲劇表演的報紙廣告,只是為了瞥見這位作家的名字。
在席捲她身體的渴望的驅使下,她在十八歲時回到了維也納。
她放棄了在因斯布魯克的學業和生活,在維也納的一家服裝店當店員。 每天下班後,她都會去看作家,遠遠地站在巷子裡,用眼睛擁抱他,卻不靠近他。 即使下雪,我也不會遲到一天。
一天晚上,作家終於注意到了她,但沒有認出她,就像她在水中遇到的乙個陌生女人一樣。
兩天後,他們再次見面,筆者依舊沒有認出她,但出於好奇,邀請她共進晚餐,然後一起度過了漫長的夜晚。
看著枕頭旁日夜思索的人,少女心中只有滿滿的感激,沒有責備,也沒有悔恨。
他們一起度過了三個晚上,每次臨別前,作者都會送給女孩一朵玫瑰作為離別紀念品。
短暫的交集之後,有很長的分離。
作家又要出去了,女孩又一次被拋在了後面。
分居後不久,女孩懷孕了。
她知道作家是什麼樣的人,知道他只是享受當下的新鮮感和激情,不想承擔義務和責任。
她不想讓他難堪,所以她獨自生了乙個孩子。
在追逐作家的過程中,她早已迷失了自我,但她不僅沒有及時清醒過來,反而讓自己越陷越深。
愛乙個人到失去自我的地步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正如這句話所說:
愛不是誰為誰犧牲,誰為誰做什麼,一旦愛變成這樣,就不是愛了。 ”
真正值得追求的愛情,應該是勢均力敵、勢均力敵。
而真正愛你的人,會永遠欣賞你自由獨立的外表。
生下孩子後,為了照顧孩子,給孩子乙個好的生活環境,這個陌生的女人開始出賣自己,落入塵埃。
她每天都和不同的男人打交道,先是找別人,然後別人找上門來,常年在男人之間來回走動。
其中一位常客,一位帝國伯爵和一位鰥夫,非常喜歡她,以至於他多次向她求婚,將她的兒子視為自己的兒子,希望與她喜結連理。
但無論對方如何追究,她始終沒有答應。 因為她覺得作家遲早會回來,她會把她叫到自己身邊,她必須時刻為作家留空,她不想為任何人綁手腳。
作家們真的回來了,他們真的相遇了。
然而,和以前一樣,筆者這次沒有認出她來。
這次久違的重逢,作家注視著她的目光,不再是看乙個天真純潔的少女,而是看乙個在塵土中進進出出,輕挑膚淺的女人。
但即便如此,當作家邀請她時,她還是欣然去了。
她說:“我相信,如果你叫我,我已經躺在屍體的床上,會突然有一股力量湧動,讓我站起來和你一起走。 ”
他們又一起度過了狂喜的夜晚,第二天早上,她要離開了,見到了作家的老僕人。 老僕人看到她的那一刻,眼睛突然亮了起來,認出了她。
老僕人一眼就認出她是住在對面門口的那個小姑娘,筆者和她有過幾次親密關係,但一次都沒想起,但等她走的時候,他又給她塞了一些錢,把她像個女人一樣打發走了。
筆者不知道,這個女人竟然如此無可救藥地愛著他,為他生了乙個孩子,每年生日那天送給他一朵白玫瑰,點綴他一生的儀式感。
他幾乎不知道他的孩子後來因病去世了。
當他收到那個女人的信時,那個女人已經走了。
俗話說,喝醉七分,愛七分愛。
但很多時候,很多人喝到吐,愛人愛到哭。
就像這個奇怪的女人,她一生都在等待乙個不可能的人。 等了好幾年,他漸漸老去,終於無疾而終。
當水滿了,它溢位,當月亮滿時,它失去了。
用力過猛的愛情往往以災難和遺憾告終。
如果可以的話,不要太深,不要愛得太深。
有一段話說:
不要太愛乙個人,它會成為你的習慣。 當分離來臨時,你失去的不是某人,而是你的精神支援。我認為如此。 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去愛,也做不到,而是因為愛了乙個不值得的人而失敗和傷害自己。
勇敢而真誠的愛情當然值得讚美和讚美,但如果這種愛情變成了執念和惡魔,那就違背了愛情的意義。
要知道,愛情有時會造成更多的遺憾。
我們的餘生是漫長的,無論你一開始遇到或愛上誰,唯一能陪伴我們走到最後的人就是我們自己。
所以,要多珍惜和愛自己,畢竟這是陪你最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