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讀者是這樣寫的:
我的成長經歷:父母有穩定的工作,母親比較堅強,父親比較傷心,長大後,父母雖然對我很好,但也目睹了他們無休止的爭吵。 大約在我上高中的時候,我有乙個想法,當我進入社會時,我必須找到乙份遠離家鄉的工作。 我家在北方的地級市,在南方的省會城市工作。
剛加入職場社時,我過著租房的生活,南北食物的差異導致我時不時在出租屋裡做飯,身邊也沒有任何朋友,所以業餘時間非常無聊。 然後我通過線上聊天認識了我的丈夫。 雖然我丈夫當時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但他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我覺得如果這樣的關係可以換成婚姻,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抱著這種心態,她與丈夫建立了浪漫的關係。
在我們交往期間,公婆經常邀請我去他們家吃飯,雖然我親眼目睹了丈夫和父母說話時的握手和不耐煩,但還是在我的容忍範圍內。 我真正嫁給老公後,才發現他對工作不感興趣,不願意做任何家務,情緒不穩定。 因此,這段婚姻對我來說是極其痛苦的。
隔壁鄰居是外省人,在我住的城市工作,自己買了房子。 或者他這輩子沒有太多的朋友,所以我們兩個人經常在電梯裡見面,我們進行了一次問候,從此我們就認識了。 在那之後,我偶爾會趁老公不在家的時候去鄰居家聊天,或者鄰居會來我家聊天。 經過頻繁的接觸,我和我的鄰居之間有一種相互吸引的元素。 在這種情況下,我和鄰居達成了重組家庭的共識,但我丈夫不同意和我離婚。
我和鄰居之間的界限:在我真正成為戀人之前,我無法越過雷池;如果我丈夫不和我離婚,鄰居就會退出這段關係。 我心裡是真的:我騎驢找馬的行為確實不妥,但我和丈夫的生活確實不愉快。
木子麗感情**:
在戀愛過程中,如果你發現與你的戀愛物件有不可調和的衝突,你需要冷靜地思考對方的缺點。 如果你很難容忍對方的缺點,那就勇敢地從這段關係中抽離出來。 關於戀愛期,對另一半的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可以一起吃飯和玩耍嗎?
吃飯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如果兩個人不協調飲食,他們就會面臨尷尬:分開吃飯。 也許在戀愛過程中,你會覺得點外賣可以解決類似的問題,但結婚後,你會發現夫妻倆不一起吃飯是很痛苦的,這必然會影響夫妻之間的矛盾。 出於這個原因,在戀愛期間,如果兩個人根本不能一起吃飯,你必須重新考慮繼續約會的必要性。 此外,還需要考慮雙方是否有共同的興趣愛好和愛好,如果雙方在興趣愛好層面沒有交集,或者在戀愛過程中,他們仍然可以容忍對方的日常行為,但婚後,就會形成不了解對方興趣愛好的夫妻之間頻繁的爭吵。
2)是否能認出對方的家庭氛圍。
在戀愛過程中,雙方肯定會談起自己的家庭氛圍,以及回憶一些成長的細節,這個時候,不要用憐憫的眼光看待這個問題,而是理性地告訴自己,對方在原生家庭中遭受的委屈,也會成為對方未來的生活,歷史在你們之間重演。 源於乙個不容忽視的道理:很多人長大後,那些對父母反感的日常行為,終究會反映在自己身上,而根本原因就是上梁不對,下樑歪了。 為此,人們常常感嘆:我曾經討厭父母的生活,但組建了新的家庭後,我變成了和父母一樣的人。 為此,在選擇結婚物件時,對方的家庭氛圍絕對是乙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3)雙方的盈利能力是否相對匹配。
雖然人們有時會感嘆落入金錢眼中的現實,但必須承認,在和平時期,金錢可以解決人們生活中的大部分問題。 但是,處於比較狀態的人與人之間往往存在心理失衡,所以在選擇婚姻伴侶時,最好不要爬得很高,也不要找乙個比自己家庭背景差很多的人。 也許在感情剛建立的時候,人們會被愛情的熱度所控制,以為愛情可以戰勝一切,但感情終究逃不掉高低落的命運,一旦感情進入沉悶期,此時夫妻之間的收入差距就會轉化為夫妻之間難以調和的矛盾。 因此,在選擇婚姻伴侶時,您應該找到乙個與您具有相同賺錢能力的伴侶。
4)世界上是否有太多相同的頻率。
雖然做人的態度不能簡單地由是非來決定,但當雙方在與世事物處的層次上有太多的差異時,必然會導致彼此不習慣的因素的沉澱。西 因此,在戀愛關係中,雙方必須就未來生活的期望交換意見。 如果發現雙方在未來規劃層面存在太多分歧,就不得不承認雙方不屬於同一條道路。 這時,你需要理性地提醒自己:不同的方式不會相互勾結。 有時候,並不是兩個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就一定會產生舒適的局面,而是兩個人可以在很多事情上達成共識,讓對方感到舒服。
顯然,你和老公結婚的結果有點草率:你沒有在父母面前正視他的情緒不穩定和行為,你也沒有權衡收入的差異,只是想著他在你工作的城市有房子,他的父母對你很好, 所以你迷迷糊糊地嫁給了他。但當你真正結婚時,你意識到你和你的丈夫在太多層面上的頻率並不相同,導致你在這段關係中感到痛苦。 我想說的是,當夫妻之間出現分歧時,確實是一種非常痛苦的經歷。 在這兩者之間,我給你的建議是:離婚。 離婚有兩種形式:協商離婚,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以起訴離婚。
可以看出,你和鄰居是比較內斂的人,雖然你們互相欣賞,但你也保留了最後的底線:在建立戀愛關係之前,你絕不會允許任何事情越過雷池。 同時,我提醒你:你還需要從家庭背景、賺錢能力、對世界的態度、能不能一起吃飯一起玩等方面來衡量你和鄰居是否合適,而不是僅僅侷限於他能填補你丈夫身體的缺點。 為此,我對你和鄰居關係的建議是,暫時冷靜一下你和鄰居的關係,理性處理你和丈夫之間的事情,然後再考慮你和鄰居之間是否有可能與家人團聚,當你和你丈夫的離婚真的交換在一起時。
編者按:人終其一生,必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實現幸福最大化。 在一段關係中,如果你總是有得失、痛苦和壓抑的情緒,那就意味著你目前所擁有的關係屬於不快樂的範疇。 然而,人總是要走這條路,如果你在權衡利弊後有勇氣退出這段關係,那就讓自己勇敢一點;如果,在權衡利弊之後,你覺得仍然有必要保持這段關係,那麼在這段關係中多花點心思。
情感領域最痛苦的狀態是人們在一段關係中感到不快樂,卻沒有勇氣退出這段關係,這讓他們在生活中有太多的自我折磨,這讓夫妻雙方都更加痛苦。 關於愛情的管理,我們應該少拖延,並告誡自己:如果我們沒有離婚的勇氣,那就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予另一半最高標準的善意;否則,果斷撤出圍困。
*來自網路,**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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