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則即將到來!只要滿足這些條件,無牌網約車將不再受到處罰!
大家好!近日,重慶市交通運輸局、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下發了關於開展“川渝交通領域免予行政處罰、不受行政強制、減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較重行政處罰的五項輕微違法行為清單”工作的通知。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川渝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十八條規定,未持有真實有效的《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客運經營者即可申請參與客運業務:
初次執行違紀行為;在違紀行為查處中,不拒絕開展執法機關查核、妨害執法、煽動抗拒執法等防範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不會出現修改、偽造、虛構《道路運輸證》等違法等因素;按照執法機關的規定為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件,經鑑定後,車輛符合相應的職業等級和型別等級等,將免予行政處罰。
此外,《非行政強制性事項清單》第一條還提出,對於沒有機動車執行證且難以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件的車輛,只要在調查過程中不存在拒絕開展調查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障礙, 立即停止運輸,立即採取措施,未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和隱患的,免予行政強制執行,改為思想教育、具體引導、提醒談話等法制宣傳教育。
早在2024年,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綜合執法專項指導公司辦公室就曾出台過類似的《關於實施交通領域輕微執法行為告知承諾制度的意見》。
此前8月,辦公廳還印發了《關於取消調整一批罰款的決定》。 其中,“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或者網約車計程車駕駛執照,擅自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生產經營的”,將減輕處罰數額。
不難看出,以上要求不能盲目地視為最佳政策,而是在全國較大範圍的地區實施,才會有這樣的發展趨勢。
對無牌網約車實施所謂“一違免處罰”和“一錯免責”,有人稱其為“人性化執法”,讓行政執法越來越暖和,等等。 不過,不得不承認,這種行為,可以算是轉移方向,以減輕無證經營的“刑事成本”?
一方面,可以促進無證經營者走運,總之,第一次被查處,就會有這枚“避死金牌”;另一方面,對於其他以合理的法律檔案完成合理合法工作的計程車司機來說,這樣的規定真的合理嗎?
從長遠來看,無牌經營不會持續太久,我勸那些幸運的無牌經營者,雖然有些城市因為某些原因開放了這些政策,但網約車合規、規範化仍是大勢所趨,如果打算長期經營跑車,需要盡快考慮合規管理的問題, 並可盡快檢測網約車資質證書。
說到考試,有很多老司機擔心自己考不完,別擔心!為大家整理了新的考試題庫,其中包含全國200多個城市的本地題庫,並且已經更新為網約車證書小冊子小程式,想要獲得網約車資格證書的司機可以通過開啟小程式使用新的題庫練習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