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裡,你是不是也覺得。
只需藉一張銀行卡即可。
這就是所有的報酬。
把它給我,我馬上去做。
出租、出借、贈送手機卡、銀行卡給他人。
極有可能涉嫌犯罪!
11月27日,玉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公民徐某輝的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賬戶流轉異常。 在掌握線索後,民警立即聯絡徐某輝,來到玉潭派出所進行調查。
經過警方進一步分析梳理、調查取證,發現徐某輝從朋友口中得知,借出銀行卡可以獲得1萬元的獎勵,他被急需的錢所感動,於是在明知對方利用洗錢,行為涉嫌違法的情況下,同意與對方交易。法律和犯罪。2024年9月29日至10月9日,多次將銀行卡借給他人進行洗錢,並幫助網下提現登出賬戶,交易量高達1000超過1000萬元。
經查證,在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趙女士被騙案中,被害人趙女士於9月30日通過銀行卡向犯罪嫌疑人徐某輝的銀行賬戶轉賬6000元(犯罪分子不僅可以利用你借出的卡洗錢,還可以讓你成為“替罪羊”)。
犯罪嫌疑人許某輝供述其借用銀行卡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事實,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閱讀法律。 什麼是“兩張牌”違法犯罪?
“兩卡”是指手機卡和銀行卡。 “兩卡”違法犯罪活動是指非法租借“兩張卡”的違法犯罪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擊電信網路詐騙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簡訊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網際網絡賬戶等,不得提供實名認證協助;不得冒充他人身份或虛構**關係開通上述卡、賬戶、賬號等。
“兩張牌”犯罪涉及哪些罪名?
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這是<刑法第九修正案新增的罪名,簡稱幫信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上網、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協助,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所得的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明知、窩藏、轉移、購買、代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隱瞞、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所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無論是“協助、教唆罪”還是“掩蓋、隱瞞犯罪所得罪”。
一旦“兩張牌”買賣出租,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將依法懲處。
請保持警惕。
增強法律意識,不要被小利所迷惑,成為違法作案的“工具人”
*:寧鄉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