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江。 黃女士在4S店交了5000元定金,訂購了一輛國產越野車,但到了取車當天,銷售人員告訴她,賣的便宜了1萬多元,於是她做了三天的噩夢,需要黃女士付錢, 這一次,黃女士無法接受。
黃女士的車是一輛捷圖大生,其中黃女士用二手車換了一輛新車,合同上寫著10.6萬元,但當她準備提新車時,卻被銷售人員告知**不對勁,黃女士需要支付1萬多元, 而問題出在黃女士的二手車上。
黃女士的二手車是一輛奇瑞瑞虎,開了10年,在其他4S店估價,對方給了5000元。 她也知道,實際**基本是這樣的,但是在現在的4S店裡,給出的估計是2萬元。 相比之下,黃女士在這裡下了訂單。
但事後,店家告知,由於銷售當天操作失誤,兩輛車同時送出,讓二手車經理誤以為是另一輛五菱車,於是給出了錯誤的估價。 裡裡外外相差15000元,於是雙方發生了爭執。
最終,黃女士找到了**來反映情況,在記者的介入下,雙方退後一步,黃女士又補了3000元,剩下的費用由4S店自己承擔。
對於此事,網友們的討論也是有爭議的。 有人認為客戶知道自己的驗車貴,還咬著,年輕人犯錯的成本太高了。
也有人說:誰的過錯,為什麼你店裡的錯要轉嫁給消費者,這是沒有道理的。
事實上,從這起事件來看,4S店在二手車評測和新車銷售過程中的透明度明顯不足。 雖然黃女士知道自己的二手車不值錢,但她還是選擇相信4S店給出的高估值。 這可能反映出消費者對專業機構的信任,以及他們希望通過專業渠道獲得更好的交易條件。 然而,當出現差異時,4S店沒有及時明確地通知黃女士,導致誤解和衝突。
其次,職業責任是本次活動的另乙個重要方面。 4S店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了這個問題。 在任何職業中,錯誤都是不可避免的,但關鍵是如何承擔責任,解決問題。 本案中,4S店最初要求黃女士承擔所有額外費用,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只有當**介入時,問題才得到更合理的解決。
從談判結果來看,這是乙個不錯的結局,4S店承擔了自己的責任,消費者也被便宜了。 如果雙方真的走法律路線,這件事未必會朝著黃女士的方向發展。 因為雙方都知道這輛二手車的實際估價是5000,但合同寫的是20000,這是乙個重大誤會,合同是可以撤銷的。 但對於4S店來說,口碑和信譽無疑會受到影響,所以雙方的讓步可以算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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