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一般能完善法律的案件都是大案子,2024年,遼寧鞍山市的一樁案件,讓法官無法開庭。
乙個13歲的女孩,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和年齡,在短短45天內至少發生了八次性行為,然後,依靠當時的法律,無法判斷他們,然後頒布了新的法律。
什麼樣的“奇怪”女人能做到這一點?新頒布的法律究竟是什麼?
問題“女孩”。
據了解,這個女孩出生於2024年5月2日,因為父母在她小時候離婚,後來由奶奶撫養長大,所以她的性格有點孤僻。
小時候,她的母親因為與其他男人在床上“打架”而被她看到。 她懵懂無知,年紀輕輕,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於是告訴了父親她正在掙扎的事情。
可想而知,被“戴綠帽子”的父親當時很生氣,然後和母親大吵了一架,最後兩人分手了,經過幾天的冷戰,父親最終選擇了與母親離婚。
這時,小女孩,因為她報了母親的所作所為,母親沒有選擇想要她,父親也無法面對,於是她把小女孩扔給了老家的奶奶照顧。
但在老人的觀念中,孩子只需要吃飽穿暖,所以對她沒有太多的管教。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小女孩心中的問題越來越多,尤其是關於男人和女人的問題。
但她不敢對奶奶說,生怕因為自己的話,奶奶不想要她,所以她的性格越來越孤僻。
一次偶然的機會,她接觸到了網路,很快網路上的花世界就蒙蔽了她,她開始學習如何習網際網絡上的那些人穿衣,但她才13歲,卻把自己打扮得好像老了一樣。
她也通過網上瀏覽了一些黃色的**,這時她終於明白了媽媽和別的男人到底幹了什麼,但她覺得自己知道得不那麼透徹,所以她急於找異性來解惑。
於是她通過當時特別火的企鵝給自己註冊了乙個企鵝號,並註明為“瘋女人”,開始在網上尋找合適的另一半。
品嚐“禁果”。
然而,在2024年的農曆除夕夜,“瘋女人”進入網咖,開啟自己的企鵝號,加上了一位名叫“白公尺一書”的男網友後,當晚,兩人聊到深夜,交換***
這時,“瘋女人”以為自己找到了合適的另一半,第二天晚上,她迫不及待地打電話給“白公尺一書”,說自己和家人關係不好,不想回家。
“白公尺一書”瞬間明白了,於是他邀請對方到他家住,然後當晚,兩人就男女之事進行了深夜討論
第二天早上,疲憊不堪的“瘋女人”除了疼痛之外,還感到一種奇怪的清爽感,於是她一發不可收拾。
距離上一次“**”已經很久了,按照不忍心的“瘋女人”的說法,她想找乙個有自己“**人生哲學”的人。
在網咖閒逛了好幾天的“瘋女人”終於找到了新的目標,她通過網路意識到了“熱血燃燒”,於是當晚兩人找了一家酒店,在床上“大吵了一架”。
瘋女人“至今發生了兩次”**她似乎愛上了這種快感,但無一例外,在發生關係後,“瘋女人”不再聯絡他們。
又過了一段時間,“瘋女人”的慾望又上來了,於是在2月18日晚上,她在網咖呆了幾天後,又找到了合適的人選。
17歲的昊天開始在網上和“瘋女人”聊天,兩人聊了幾句後,“瘋女人”有意無意地將話題引向了“性”,昊天看到對方玩得這麼明目張膽,開始放開勇氣,和對方聊了很久。
十多分鐘後,“餓了”的“瘋女人”決定主動出擊,然後主動提出要和對方一起玩。 昊天聽到這話,頓時熱血湧動,當即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他把這件事告訴了兩個表哥,兩人聽了也想插手,昊天一開始並不高興,但在兩人的勸說下,昊天也點頭答應了。
晚上10點左右,在鞍山市超級酒店等候已久的昊天三人,終於見到了“瘋女人”本人。 他身高1.65公尺,長髮及腰眼,身材微胖。
看到她的模樣,三人更是激動不已,於是熱情高漲,幾人酒飽飯後,昊天就想和她發生關係。
瘋女人“是衝著這個來的,於是點頭表示同意,見對方答應後,他的兩個表哥也忍不住了,都說也想和對方打架**。
聽到是三個人之後,她有些不高興,然後覺得自己還沒有嘗試過三個人,於是也點了點頭。
她的允許讓三人發瘋,迫不及待的要帶她去昊天父親的辦公室,然後兩個表兄弟先和“瘋女人”發生了關係,其次是昊天。
隨後,“瘋女人”像往常一樣回到了網咖,隨後昊天也多次聯絡對方,但她沒有理會,將目光投向了新的目標。
又過了一段時間,她前後和兩個網友發生了關係,直到2024年3月中旬,她遇到了正在上大學的陳冬,這時她以為自己遇到了真愛,這為對方的長戀關係提供了便利。
此事被曝光,**被逮捕,法院審理。
可是沒住處的兩人,竟然大膽地住在陳東的學校宿舍裡,兩人一起住了十天,還是機緣巧合下,學校宿舍經理阿姨碰到了兩人正在發生戀愛關係,於是直接向學校報了這件事。
經過一番詢問,學校選擇報警,鞍山市**接到報案後不久就趕到了現場,制止了未滿14歲的“瘋女人”想要繼續的荒謬行為。
然後,經過一番詢問,在了解了所有事件後,立即逮捕了八人。
警方辦案效率非常高,除了“百密一失”被開除的陳東,有六人相繼被捕,這才有幾人知道,這個自稱“19歲”的女人,居然是未成年人!還不到13歲!
* 然後我聽說她為什麼謊報年齡他們會強迫你做愛嗎?
我一半願意,一半不願意,但我還是更願意。 我之所以謊報年齡,是因為我不想讓他們把我當孩子一樣對待。 ”
至於她為什麼做愛,她是這樣回答的:“我想知道**是什麼感覺。 面對她的處境,**向人民檢察院報案,等待他們處理。
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接到此案後,立即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六人處以刑法第二款:與未滿十四周歲的女孩通姦的,按**處罰,遂將六人起訴到鞍山市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六人陳述了自己的冤屈,**律師甚至為他們辯護:“受害人通過外表偽裝自己,加上謊稱自己是'19歲',在發生性行為時,她沒有反抗,被告人與對方發生性關係時不知道對方的正式年齡, 所以她應該被無罪釋放。 ”
面對這種情況,法官也猶豫不決,畢竟他們的選擇代表著這些年輕人未來的事業,是他們向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他們的問題。
在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了一段時間後,他們向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了問題,直到他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請求。
隨後,最高人民法院於2024年1月17日作出批復,稱:“加害人不知道對方是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女孩,且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輕微,故不認為是加害人實施了犯罪。 ”
至此,該案已全部結案,也正是通過本案,法律對“**罪”有了進一步的完善。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教育孩子的重要性,也應該盡快給孩子做“性”的知識,讓他們不能因為一點不了解就讓他們自己嚐到“禁果”的滋味,從而一步步走向無底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