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當了監考才知道作弊的同學有多顯眼,最近不是這樣,有人在駕考中用了他歪腦子,結果被抓了。
11月27日,雲南省昆明市福民交警大隊車輛管理處考官到理論考場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名考生頭部異常隆起,行為異常。
考官走近後發現考生戴著假髮,假髮內藏有電子作弊裝置,考官立即將考生解雇,帶出考場進行調查。
在接受警方訊問後,孫考生坦白,因為沒有備考,擔心自己無法通過理論考試,於是偷偷將電子裝置藏在身上帶入考場,試圖使用手機、耳機、 考試時戴耳機等工具作弊,結果被考官發現。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警方取消了孫某的考試資格,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駕駛執照考試,案件已移送轄區派出所進一步查處。
提醒:考試作弊是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作弊和協助作弊的,處以拘役,最重處以刑事處罰。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包括職稱考試駕照考試、研究生考試、高考、司法考試、會計師考試、公開考試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條例》第八十八條:申請人隱瞞有關資料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如申請人在考試中犯有賄賂或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資格,其他考試合格科目成績無效; 申請人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人以欺詐、賄賂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條例》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申請人在考試中犯有賄賂或者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其他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無效,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申請人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昆明公安提醒
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是對法律知識、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的檢驗,是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關係到行車安全。
扎扎實實地學習習。
認真參加考試是成為一名合格駕駛人員的必要條件,是未來安全駕駛的“門檻”。
製片人:冷秀豔、崔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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