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佔彪.
公安隊伍的調查研究是踐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實現“兩個維護”的必然要求。 調查研究是我們黨的傳家寶,是求事之本,是成就之道。 注重調查研究,是黨的理論創新的鮮明特色,是理論聯絡實際的關鍵環節,是推進基層執法規範化的重要舉措。 換言之,用好調查研究這把“金鑰匙”,基層法治工作就能穩中求進,開創新局面。
注重黨建引導,促進基層執法“活”。 始終牢記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始終鍛造對黨忠誠的政治靈魂,要始終懂黨的姓氏,充分發揮上級黨委的領頭鵝作用、基層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 用好調查研究這個法寶,了解執法環節的新情況,解決執法環節的新問題,促進基層黨建與基層執法的有機銜接,做到“學”字先行,主動出擊“幹”字是立身之本,我們兢兢業業,兢兢業業;“嚴”字要先字,嚴守工作紀律。
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基層執法“順暢”。 公安機關在依法開展基層執法的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複雜多樣的問題,這些問題可以很好地反映基層單位在實際操作中的不足,倒逼執法能力和機制的提公升。 定期的、持續的、科學的調查研究,要求我們持續不斷地努力,把問題看得清清楚楚,把問題原因看透,獲取資訊,收集可靠的資料,得出可信的結論,進而為我們調整思路、更新觀念、改進方法提供決策參考。 創新基層執法工作舉措,實現更及時、更順暢、更有效的群眾服務。
充分相信群眾,推動執法“落實”到基層。 聽比看好,看比看好。 做好基層工作,不能只看文,而是深入基層一線,腳踏實地直奔各個現場,用情懷和力量直擊群眾心,實事求是、直擊問題重點,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現實要求, 立足預防、調解、法治、基層,切實做到預防為主、調解為主、依法治國運用、地方解決。扎扎實實地解決問題和困難,贏得民心和公安隊伍的良好形象,為打通基層治理“最後一公里”作出應有的貢獻。
青海**》2024年12月5日第5版:《江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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