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得4年前“重慶某學校學生熊某溺水身亡案”。— 作為他的班主任劉,因為他生前曾和熊睡過5次,並被熊某家人告上法庭,雖然在熊的體內未檢測到**,最終判處劉某賠償熊父母精神損失23萬元!但直到今天,劉某尚未作出賠償這是怎麼回事?
2024年寒假期間,17歲的熊某沒有立即離開學校回家,而是去榮昌和同學唐老師、班主任劉某一起玩。 在此期間,劉和熊在一起住了5次:分別是1月20日至21日(2月27日至29日(3次),均由劉某憑身份證開通。 從1月22日到26日,29日之後,熊一直住在同學唐家。
據熊的父母說,熊自從上大學後就很少回家了。而他的班主任劉老師多次約女兒出去見面,並提供了相應的聊天記錄。
2月3日20:26,熊求劉某幫她找工作,劉某以工作為由搪塞她“明天幫你問”。
二月 4 在 19:16,熊某給劉某發了一條微信訊息,訊息裡有兩句話“我恨你”。彷彿在抱怨自己因為劉某的話而失信熊沒有找工作賺錢,回家看望生病的母親和奶奶,同時抱怨上帝的不公我有自殺的念頭!
20:53,熊見劉某回覆他資訊的速度很慢,於是當即說道“吃了20顆感冒藥”。嚇唬劉校長。 見狀,劉某連忙回應“你要幹嘛,別傷嬌嬌”。熊沒有再說話。
二月 5 在 11:01,劉某擔心熊會出事,問他“在?”,熊回應“不要嬌弱”。。然後他再也沒有說話。
2月7日,熊在公園裡溺水身亡......
熊的父母:一再催促他回家我女兒一直在哭
熊的同學唐:熊一直不肯回家,想著熊跳入河中自殺,因為他被劉某侵犯並受到羞辱
熊的班主任劉:堅決否認與熊發生性關係,和它睡覺的原因完全是見她鬱悶的樣子,我怕她想不出來,一邊開導一邊看著她!
*調查:熊的屍體沒有發現男性**和劉沒有時間作案這是個意外。
法院判決:聊天記錄顯示劉某與熊某關係曖昧,得知他有自殺念頭後,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放過了他,應承擔30%的責任,賠償父母經濟損失23萬元。
但直到今天,即使執行,劉某也沒能向熊某父母支付全部賠償金!一是劉某認為自己無罪,不同意法院的判決;二是因為這個判決他找不到工作,妻子和他離婚了,銀行卡被凍結了,他沒有經濟**!
熊的父母一直在敦促法院執行罰款,因為他們迫切需要這筆錢來治療他們的家庭......
有人認為劉沒有冤枉:“即使發現學生有情緒問題,也要由家長與他們一起尋找解決方案。”,但也認為“他體內沒有**並不能證明劉東是清白的,因為只要他採取避孕措施,他就可以做到這一點。”,得到了網友們的一致認可!
也有人認為,熊的父母對此也負有很大的責任:“為什麼女生在過年堅決不回家?如果她的父母更關心她,她會這麼容易被老師迷惑嗎?”
甚至有網友猜測:“劉和熊肯定是有關係的!否則,女孩就不會說那種話,也不會自殺。
當然,更多的網友支援法院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豎起大拇指。
不管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再深挖也沒意義,因為熊再也回不來了!
作為乙個活生生的人,不管是父母還是老師,都不應該再為難對方,雙方都為此吃了很多苦頭——乙個家庭被毀了,另乙個妻子分居了。 難道一定要逼死所有人才能解除仇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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