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第六王。
光遇上了打人的動作,變了。 一句話,就是打人的動作,變成了被打的動作,過去是始作俑者打了朋友,現在打人是打人。(初學者的動作發生了變化,但高階的動作發生了變化)。
為什麼要這樣改變呢?
光宇的開發者陳星翰是這樣回答的:
有幾位玩家聯絡我們,希望除了能夠和別人打架之外,還可以要求被別人打敗。 建議將第一級和**顛倒過來。 我們覺得這確實給了玩家更多的表達,所以我們做了這個改變。這是乙個有趣的變化。
如果抱熊和摸頭的動作像這樣改變就好了。 尤其是摸頭動作,總覺得這個遊戲中的摸頭動作很不直觀。 因為在正常情況下,當玩家發起頭部觸控時,他應該想要觸控自己的頭部,而不是被觸控。
而且打動作應該是,第一級動作是打人,高層次的動作是打人,這樣比較直觀。 又好又體面,誰會花很多蠟燭乞求被打,除非是一小群發燒友。
毆打的動作,突如其來的改版,讓無數玩家陷入困境。
想象一下,你惹惱了你的朋友,你的朋友想打你來發洩他的憤怒,於是他的朋友發起了毆打行動,然而,結果是你的朋友生氣了,又被你打了。 哈哈哈,可憐的朋友......
這個動作極具欺騙性。
雖然毆打和被毆打的主體有了本質的改變,但打人的邀請並沒有改變,依舊是咄咄逼人、試圖打人的本來模樣,非常迷惑,一旦朋友同意,“施虐者”瞬間就變成了“受虐狂”,讓人措手不及所以,新版的打打動作也被光宇玩家稱為“詭計多端”,越想越搞笑。
然後,如果你不改變第二級以上的跳動動作,你只能被打敗,不能被打敗,這也激勵玩家兌換更多的表情,你需要6顆心來解鎖第二關的跳動動作,然後,和你的朋友一起解鎖跳動動作,1級8支蠟燭,2級10支蠟燭;提供這個動作的辮子祖先的祖先也變得更加流行。
在光邂逅的遊戲中,不管是打人還是被打,都需要朋友的同意,我非常喜歡這個設定,就像乙個比喻:除非你願意,否則沒有人可以傷害你。 你之所以會受傷,是因為你脫下的盔甲變成了你自己的弱點。 傷害你的力量是你給予的,如果你不想再傷害你,你可以收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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