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郭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31

如果有人給你。

以幾百或幾千美元的價格雇用你。

銀行卡,**卡。

你會答應嗎?

你認為這是“一種賺錢的方式”。

殊不知,他們已經踏入了犯罪的深淵。

不要輕信。

謹防被犯罪分子利用。

淪為犯罪的“工具人”。

12月23日。

古城縣公安局鄭口派出所。

其中一人被抓獲。 嫌疑人涉嫌“幫助信”。

近日,鄭口派出所接到轄區內市民張先生的報案,稱他似乎被騙了。

了解後,張先生在和朋友聊天時,對方讓他購買**固定**,根據對方的指示,他總共花了32.5萬元,事後發現自己似乎被騙了,立即報警。

辦案民警了解情況後,經調查分析判斷,發現其中一筆被騙資金流入郭某名下的銀行卡。 後來,他發現了郭某在工作中的活動範圍,經過日夜夜,他終於被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郭某仍將手機卡、銀行卡交給他人,以賺取1000元的利潤為目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究竟什麼是“幫助信”?

什麼是“幫助信”。

幫助、教唆信任罪,即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是刑法第九修正案新增的犯罪。 簡單來說,故意幫助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電信詐騙)的犯罪行為。

自己處理手機卡、個人銀行卡、企業賬戶和結算卡,以及微信和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戶出租、出借、**或幫助不法分子收款,可能構成“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不要貪圖小利。

不要試圖賺“快錢”。

請記住,餡餅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租借,**擁有。

銀行卡、身份證、**卡。

都是違法行為。

始終保持清醒和警惕。

不要輕信。

不要成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老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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