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燃放煙花爆竹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因為爆竹可能會引起火災或製造煙花爆竹,尤其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為了保護人們的生命安全,一些地方完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不過,全面禁燃放煙花爆竹,可能會影響慶祝活動的氣氛,畢竟煙花爆竹是應該傳承的傳統文化吧?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主任沈春耀匯報了2024年燃放煙花爆竹的備案審查工作情況。 報道提到,部分地區已全面禁燃煙爆竹,也有人建議全面禁燃放煙花爆竹,並對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改。
不可否認,煙花爆竹是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元素,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煙花爆竹被用來慶祝特殊的節日,如新年、農曆新年、婚禮等。 燃放煙花也被視為一種祝福方式,人們用烟花的燦爛和喧囂來迎接新的一年。
然而,一些網友說,一些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沒有鞭炮聲,它變得越來越低劣。 的確,如果除夕和元旦不燃放煙花,可能會感覺少了一些喧囂,畢竟烟花的聲音和光芒往往被視為慶祝和祝福的象徵,可以給人們帶來歡樂。
以前的火災可能是由老鼠引起的,如果要燃放煙花爆竹,每個社群都應該指定乙個空地,以便孩子們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們的歷史傳統,它們有一種美麗、熱鬧、喜慶的氣氛,不是嗎?
據筆者了解,鄭州、遼寧、山東、廣東等地已將“禁”改為“限”,即普通民眾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信陽、南陽、洛陽、平頂山也相繼調整了“禁燃放煙花爆竹”,明確了春節期間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間。
筆者認為,不燃放煙花爆竹也沒關係,這樣可以省下很多。 當然,對於很多人來說,如果過年不能燃放煙花,那就沒有新年的味道了。 因此,可以根據時間情況進行相應的部署,可以劃定城市區域,可以在時間段內燃放煙花爆竹,可以在空地上燃放農村地區。
簡而言之,禁令的目的是減少空氣汙染和空氣顆粒物排放,保護環境和人民健康,第一次禁令是在2024年推出的,當時的主要目標是限制農村地區焚燒農作物秸稈。 然而,由於對禁令的認識不足,該禁令並未得到廣泛實施。 直到2024年,我國面臨嚴重的霧霾和空氣汙染問題,相關部門開始更加重視禁燃,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地方出台了“禁燃”,並加強宣傳執法,禁制範圍不僅包括農村地區的秸稈焚燒,還包括城市地區的煙花爆竹。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沈春耀匯報了審查工作情況,經溝通同意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