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我們習以為常的東西,但人們已經探索了它數千年。 一代又一代的人興高采烈地研究它,對它充滿了無限的遐想。
我們從物理課上學到,光是一種沒有物質的自然現象。
雖然隨處可見,卻散發著迷人的氣質。
它是地球上萬物的生命之源,它給我們帶來溫暖,它為天氣提供動力,它觸發光合作用產生氧氣。
它是物質的粘合劑,甚至可能是通往時間的唯一途徑。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提出了狹義相對論,狹義相對論是由電磁相互作用形成的電磁波。
正如塞繆爾·詹森所說我們都知道什麼是光,但要說清楚並不容易。
但它的本質究竟是什麼?人們在探索它的過程中發現了什麼?
本著作《光的故事:探索人類對光的持久迷戀》試圖追溯人類探索光的過程和不斷被顛覆的認知。
作者布萊恩·克萊格(Brian Clegg)擁有劍橋大學自然科學碩士學位,是著名的科普作家。 在書中,他以平易近人的寫作風格,用幽默有趣的軼事,呈現了人類探索光的歷史,以及圍繞光的科學發展和思想創新的演變。
古埃及人認為太陽是拉神的眼睛,拉神是所有生命和創造的源頭,神和光在宗教中總是結合在一起,認為光是神聖的,不能被褻瀆,這也反映了早期人對光的崇拜。
後來,人們開始用好奇心去認識世界,用邏輯來解釋世界,去思考光的本質。
中國哲學家墨子和他的**發現了小孔成像技術,這是現代攝影裝置的基礎。
歐幾里得認為光是直線傳播的,視覺取決於陽光與眼睛發出的光的相互作用。 羅馬托梅勒通過實驗發現了光的折射並進行了測量。
而哥白尼的“日心說”顛覆了人們的認知,他為此獻出了生命。
牛頓用三角透鏡將一束白光分解成彩虹色譜,首次描述了光的顏色組成,並提出了光束由粒子組成的想法,顛覆了人們的認知,引發了關於光是粒子還是波的爭論。
直到2024年法拉第在一次公開演講中提出光與電磁的關係,他才指出光的本質是電磁波。 此前,他只敢把這個假設寫在信封裡,希望別人在他死後發現。
後來,麥克斯韋、赫茲、愛迪生、蒲朗克、愛因斯坦、費曼等一批科學家相繼追尋光的本質,望遠鏡、燈泡、液晶顯示器、雷射筆、全息圖等,都是追求光的道路上的一系列發明。
現在,人們已經發現了可以減緩光傳播的慢速半透明眼鏡,並試圖控制光的傳播速度。 如果未來的人們在實驗室中傳輸資訊的速度比光還快,他們也許能夠回到過去。 想想看,是不是很神奇?
查里德·費曼曾經說過,用眼睛可以直接檢測到的東西並不是世界上唯一的東西。
自從人類學會用火,發明了電燈以來,人類探索光的每一步都代表著乙個時代的進步。
光不僅是我們認識世界的關鍵,也是人類的精神和希望。
這是一本非常好的科普書,語言生動有趣,讀起來通俗易懂,內容豐富,如果你對這方面感興趣,不妨去讀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