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它(平凡的世界),這本書是我第一次認真閱讀它**,每個人都可以在裡面找到自己的身影,我就像書中的孫少平。
現實世界和自己的追求有很大的差距,總想去乙個遙遠的地方,去尋找自己嚮往的地方。 孫少平沒有受過教育,但他有夢想,豐富的知識並不遜色於書本上的文字,他去過自己的城市,去過省城,最後在滿是煤礦的城市裡找到了家,開始了他的平凡生活,其實一開始大家都是平凡的生活。
你去過那裡最遠的地方?
2024年,滿懷對生活的嚮往,決心改變自己,我去了這輩子最遙遠的地方——廣東東莞。
很多年前,製造業小鎮很寬闊,綠樹很高,生機勃勃,最發達的是交通,我們村還是一條泥濘的小路,但農村已經有很多公交車來來往往。
我在電腦廠工作,每天用叉車搬運貨物,回到宿舍,脫掉襪子,腳底都變白了。 雖然很辛苦,但看到自己寄了621塊錢,能賺到錢,留著50塊錢,剩下的都寄回家了,父母會為我高興的。
我的上司是回族的哥哥,他把我當成弟弟一樣對待,我剛去的時候,沒錢吃飯,他借給我50塊錢,人家最需要的就是雨送炭的情誼。
在工廠裡,我認識了幾個非常好的朋友,我們來自五湖四海,我們相遇是緣分,我們一起去觀音山公園,一起在草坪上喝酒吃肉,真是無憂無慮。 大家分開的時候,都留下了村里的位址和**,可是哪本記錄簿早已丟失,不知道我的朋友是不是和我一樣,失去了記憶,失去了青春。
在我被派去出差的工廠裡,我認識了秋雨。 其實,這段關係是那麼莫名其妙,他們不知不覺走到了一起。 我喜歡她天真慵懶的水鄉氣質,但她說我太成熟了,我和我在一起只是因為我太老實了。 她見我穿得太樸素,說等我發工資後跟我去買像樣的衣服,我還送了她一朵花......在她生日那天
最遠的路,最深的記憶,從清晰到模糊,都是那麼不經意。 熟悉和陌生的面孔如閃電般在腦海中閃過,不知遠處的他們怎麼樣
在最遙遠的地方,我遇到了友誼和愛情,但我沒有保留它們中的任何乙個。 在最遠的地方,他遇到了乙個機會,但他放棄了,在打破夕陽後被勸說回到了家鄉。
沒有想法,就沒有乙個地方是目的地,包括最遙遠的地方。